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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龙:象山孔庙与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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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象 发表于 2009-12-12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象山有县学始于唐。唐贞观四年(630),诏州、县学皆立于孔子庙。贞观二十一年,又诏县令亲献、主祭,其后皆就庙立学、取士,时象山未立县,不在其内。神龙二年(706),象山立县。至会昌六年(846),象山孔庙与儒学同建,乡贡王关有记。宋嘉祐中,县令顾方修缮,讲肄尤盛,后圮。治平中,县令林旦重修。至南建炎时,兵毁。隆兴元年(1163),县令胡琦重建,久圮。庆元六年(1200),县令韩元礼更新讲堂、四斋、门庑。嘉定十一年(1218),县令赵善晋更新大成殿。嘉定十六年,昌国县(今定海)主簿赵希鲁摄县事,创建攀桂亭。咸淳四年(1268),县令陈明复重建明伦堂,翌年重建大成殿。

      元代,异族入侵,后融入汉族,始重视教育。至元二年(1336),县尹庞思忠创建棂星门。至正元年(1341),县尹帖木儿捐建殿门、仪门、廓庑、斋舍、厨库。学前建东西街坊巷,曰宣化,曰文明。

      明代,县学发展。洪武三十一年(1398),县丞丁汝器修建县学。正统间,知县孙枢修大成殿,建文昌阁,以倡文运。成化间,知县凌傅复修。至嘉靖二十八年(1549),知县毛德京重修葺。

      清代,教育兴盛。顺治十一年(1654),知县陈黉重修明伦堂。康熙十二年(1673),县学训守程士栻捐修正殿。二十六年,象协副将汪国祥出资重修两庑。雍正三年(1725),知县马受曾商于同城绅士,协修正殿、两庑、棂星门、戟门、明伦堂、礼门等,初具规模。其后至乾隆二十三年(1758),知县史鸣皋、教谕连声献等重修学宫。嘉庆十年(1805),邑人捐修大成殿。道光五年(1825),建尊经阁。历咸丰、同治间,明伦堂、大成殿、棂星门、泮池、两庑迭有修建。

      民国后,鉴于文庙、县学圮旧,重倡议修建。民国6年(1917),知事汪东宝创议重修文庙,未兴工而去任。继任李芳亲至各乡募集捐款,于8年5月兴工,修葺宗圣祠、大成殿、东西两庑及棂星门等。邑人顾仁衡、何涵、孔昭黎、王韶九、史翰章、顾仁在、萧志鸿、俞赓虁、王世祺、史华藻、穆斌、姚先庚等董其事,至次年9月落成,费洋400余元,焕然一新。

      县学乃弟子课试之所。据乾隆县志载:唐贞观间,县学弟子员有额,而课试之法无闻。宗庆历中,师儒之官,有师延名士主之,不设学馆。民之秀者,听其自受业。元时,始设教谕、山长,时象山教谕有陈养晦、吴镛、彭升、舒棫、张元楷、王厚孙、薛敬、叶桐、胡廷献、应云龙等。山长王景文、舒卓、陈麟孙等,各有弟子员。明代,县设学校官,取生员20人,谓之学生。后士子日盛,谓之增广生。复益其额,谓之附学生。另有青衣生、社生等。三年两试,为岁试、科试。岁试分六等,优者赏,劣者罚。科试郡守先录之,定其高下,上者报学使,拔其优者,应试省闱。象山原额生员30名,后奉裁,取4名。康熙十九年(1680),生员额增至7名。康熙二十八年两试,每入学12名,武童入学8名。乾隆八年(1743)五月十九日,象山、定海两学生员姜炳璋等4人具呈学使彭公,参加府试。直至光绪三十二年(1905),岁科试停止。

      县学生员主要读朱熹手定四书五经。据清雍正《宁波府志》载:象山县学有《四书大全》、《孝经衍义》、《四书讲义》、《易经讲义》、《书经讲义》、《礼记讲义》、《诗经讲义》、《左传选》、《国语选》、《史记》、《通鉴》、《公羊·谷梁传》、《古文正宗》、《四六全书》、《武经讲义》、《尺牍新语》等。象山属海陬下邑,家少藏书。明隆庆六年(1572),明州郡司理周光镐摄县事,见县典籍之缺,乃购书贮之学宫。后兵火迭起,渐归散失,所剩无几。至清道光十一年(1831),购宝庆《四明志》1册、嘉靖《象山县志》1册,贮尊经阁,备学子查阅。同治七年(1868),新颁《周易折中》一部、《诗经传说汇纂》一部、《监本五经》一部,次年又颁《周官·义疏》一部,均藏学宫。上世纪20年代初,纂修民国县志时,县学所藏诸书,已无一存之。

      古代县学经费赖钱粮、租钱、税钱,县拨给。据宋宝庆《四明志》载:象山县学钱粮谷282石4斗,租钱27贯400文,海涂税钱150贯350文。元延祐《四明志》载:象山县赡学田603亩、地117亩、山369亩。额管钱粮谷532石9升8合,中统钞32两4钱2分,小麦18石1斗5升,乌豆5石2斗1升。也有义民割产资助,或乡先生割其膏腴,以乐育后进。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邑人钱完助田10亩。万历二十六年(1598),县令倪甫英置田12亩、山地百亩,邑人吴继惠助田3.3亩,韩宾助田3.7亩,林旦京助田1.1亩,陈椿助田10.4亩。万历二十九年,巡抚刘一焜置田19.5亩。三十六年,县令吴学周置田60亩。累计共有田120亩。清初迁徙沿海居民,半弃界外。康熙二十三年(1684)展复,除未垦不计外,新垦学田78.2亩,余为民占。清道光时,县人倪劢撰有《象邑公田总簿》,未记学田山地。民国县志《采访册》明确载:学产核定归入文庙修理需费,不得移作别用。《会典》亦云:学田专供修学及赡给贫士之用。至民国初期,实在收租学田87.1亩、山75亩,又有屋基地等。

      为资助学士参加科试,县长置有科举田。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知县史鸣皋以田洋湖塘田150亩详宪立案,定为士子乡试、会试路费,立户科举田。道光元年(1821),知县孙建松以马岙培水塘田203亩,饬收科举田户内。翌年,番头娄占瀛捐田100亩,助入科举田。道光九年,蒲门骆乾盛妻周氏捐田50亩,助入科举田。一时田亩递增,不少赴试士子得其资肋。至同治六年(1867),合邑士子以培水塘田濒海,不胜加筑之费,公议变卖,就近城处置腴田140亩。翌年,邑人何开萼捐入大泥塘田34亩。至民国初期,实计收租田440亩、地5.5亩。

      由于县学外加里塾、书院之创办,学田、科举田之举措,象山学子历代中举时有。唐代领乡贡唯王关1人。宋代中进士36人、武进士5人、辟荐4人、特奏3人。元代中举人6人、辟荐12人。明代中进士14人、举人37人、贡生201人、武举人7人、辟荐30人。清代中进士6人、举人30人、贡生215人、武举33人。是为古代象山一大教学成果,当记之存史。
浪潮 发表于 2009-12-12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的是丹城的孔庙被一些没有文化素养的人拆除了。石浦建于1828年的金山书院至今还保存着,已批准为象山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1300多年建县历史的丹城,所剩的古建筑已经不多。有的人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较差,一味强调将丹城建成现代化新城,至今还在破坏历史遗存。我们要留住祖宗的根呀!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一定要保护下来,留给后人!
思颖 发表于 2009-12-14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浪潮爷爷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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