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渔民有种种忌讳,听起来感到稀奇。种种忌讳的产生,与渔民们的辛酸生活分不开。随着时代的进步与渔民知识水平的提高,这些忌讳已逐渐淡化。
倘若妇女要到停泊在埠头边的渔船上去,万万不能从船头下去。原因是船头有船的眼睛,渔民们把船眼睛视之为船的“圣洁物”,要绝对地保护好,使之心明眼亮,在航行中不致迷失方向。而照封建迷信的说法,妇女从船头上下船,将会亵渎“神明”。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这个陋俗已经消除。
一到渔船上,任何人不能拍手,意思是鱼儿听到拍手声就会逃遁,暗示该次开船必是“空网”。
船舱里不时地有些许从船底下漏进来的海水,需经常有人用瓢把它舀出去,海边人通常叫“刮水”,但在渔船上就不能说“刮水”,要说“扌可水”,因为“刮”有“大风吹动”的意思,不够吉利。
在船上的渔民把吃剩的残羹倒在洋面上,不能叫“倒掉”,得叫“卖掉”;渔船上宰杀其它牲畜可以,但禁止杀羊,因为“羊”和海洋的“洋”同音。
渔船上用膳时,绝不能把把筷子搁在碗上,因为筷象征着船,碗象征礁,如果有人把筷子搁在碗上,据说就会发生“触礁”。
渔船上的碗每只都要平放,喻海上行船太平,倘若有一只碗是底朝上的——即为覆舟的凶兆,所以渔船上的碗不能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