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九十年代的广东,就是我们现在的状况.为发展经济,吸纳了外来务工人口占当地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同时也成为了内地流窜犯的热土,于是偷盗抢劫成灾!(当然很多也是当地的)。于是白天群架群殴警笛嘶鸣!晚上女子胆战心惊不敢出户......由于国情法律的约束, 处罚很有限,目睹最严厉的一次是把小偷的双手钉在木板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理由还是运用南方特区的的特殊法规。。。而且关押也需要相应的设施面积,增加大量警务管教人手开支,那怕犯人每月一天三餐的伙食也很可贵,的确给公安部门造成很大压力。即使在一个镇设了关押的“集中营”,即使每个村都成立了联防队。于是关满了再放一片,或以四五百元几千元可以取保释放,于是不断循环,于事无补。。。。。。这已是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物欲奔流时代深刻的社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