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位于浙江省中部沿海,拥有608个岛礁,素有“海山仙子国、东方不老岛”之美誉,为全国渔业大县、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全国生态示范县,具有六千年的滨海“塔山文化”遗存,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千百年来,海洋文化,尤其是渔文化,作为一种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形态,伴随着象山历史的发展和文化的传承。
“海纳百川,勇立潮头”的象山,第一个喊出“善待海洋就是善待人类自己”的世纪强音;第一个面向世界渔民发出“海洋兴亡,匹夫有责”的倡议;第一个“环太平洋海洋环保志愿者”行动在这里启动;第一家渔文化研究会在这里诞生;第一次中国渔文化学术研讨会在这里举行;第一个诠释中国渔家风俗的开渔节在这里举行,并已成功举办了九届。象山还建有中国渔村、中国渔港古城、中国水产城……。为进一步挖掘中国渔文化资源、弘扬中国渔文化精神,象山县人民政府和《大众摄影》杂志社联合举办中国渔文化摄影艺术展全国作品征集活动,欢迎全国摄影工作者与爱好者积极参加。
一、主办单位:象山县人民政府、中国摄影家协会《大众摄影》杂志社。承办单位:中国开渔节组委会、象山县文联、象山县旅游局。执行承办:宁波市摄影家协会、象山摄影家协会。
二、展览时间地点:2007年9月第十届中国开渔节期间于宁波象山举行。
三、摄影作品题材:全国各地渔区的渔文化风俗、风情、风光,古迹、节会、旅游、艺术、城市形象以及渔业活动等渔文化题材。有关摄影题材可参见《中国象山港》网www.nbxs.gov.cn和《中国开渔节》网 www.fisheryday.com。
四、奖项设置:象山将设立中国第一家渔文化摄影博物馆,中国渔文化摄影博物馆设收藏珍品7幅(其中至少2幅为象山题材作品),每幅人民币5000元;收藏佳品20幅,每幅人民币1000元;入选作品80幅,每幅人民币200元。
五、征稿细则:
1、每位作者送选作品数量不限,参展作品一律放大至10英寸照片,方片要求为8×8英寸,作品请勿装裱;也可通过网络投稿,每位作者需填写“参展表”,“参展表”可在《大众摄影》网www.pop-photo.com.cn和《象山摄影》网www.xsphoto.cn下载。网络数据文件,登录《大众摄影》网,进入“中国渔文化摄影艺术展”专题,按画面提示上传作品。
2、每幅作品背后须粘“参展表”,并在每幅作品背面签名。
3、收藏作品将选登在《大众摄影》杂志上,并颁发由《大众摄影》签发的入展证书,收藏作品均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本大展由专家评审团评审作品,本展览不收参展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
5、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杂志、网站、展览和出版画册时使用,不再另付稿酬,对于作品中可能出现的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由作者自己负责。
六、截稿评选日期:2007年7月31日截稿,以收到为准;2007年8月初评选。
七、作品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单红星胡同61号《大众摄影》编辑部“中国渔文化摄影艺术展”组,邮政编码:1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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