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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就是主旋律”的公共理性观照(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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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宝 发表于 2009-8-18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舆论监督就是主旋律”的公共理性观照

  
                                
                                             复兴评论专栏作者 朱四倍



        中宣部新闻局前局长、中国青年报前副社长在《南方周末》撰文说,不能想象,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哪一种社会,一切都是美好无缺,一切都和谐没有矛盾。问题在于是揭露缺点,解决矛盾,还是捂住盖子,让矛盾激化,走向腐化、崩溃。高昂的社会批判的号角是社会的“主旋律”,是促进社会的润滑剂,是政治改革的催化剂。(《南方周末》最新一期)
        诚如斯言,我国继续前进的动力,除了自上而下的领导英明决策外,还靠自下而上的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靠社会的舆论监督。“舆论监督就是主旋律”出自一个退休的高官之口,在笔者看来,有着多重的劝戒意义。一方面,是作者亲身经验的宝贵总结,另一方面也是基于对现实的深刻反省。
         “舆论监督就是主旋律”的省察来自于对比。北京丰泽园一位厨师陈爱武批评一位中央高官吃饭不交钱,被批评者立即检讨,其他官员也纷纷补交饭费改正错误;而在辽宁西丰县委书记进京抓记者事件中,被批评者动用专政工具以“诽谤罪”来被捕维护法律尊严的记者。
         对比之下,我们看到了进步还是退步?但是,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政府还不适应于公众的批评,还不习惯于面对公众的意见,缺少一种面对批评意见的雅量。换句话说,一些地方政府以诽谤罪报复举报人,滥用公权力扼杀公民言论自由和监督权的做法决不是“舆论监督就是主旋律”的体现。
         为什么认为“舆论监督就是主旋律”?可以说,对于政府部门和掌握公权力的人来说只有一个选择:接受公众监督,不论你是否愿意,都要容忍监督可能带来的轻微伤害和甚至可能片面的、不准确的监督。更何况在我国,舆论监督的指向与各级政府的工作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舆论监督往往是行政内部监督的突破口。
        常识告诉我们,公民是应该享有批评政府机构及其官员的权利的,因为民主的核心就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任何一个批评政府及其官员的人都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这一权利源于他作为一分子的一个社会整体的自治权利,他有权利检察仆人的过错,并对他认为不对或不当的行为提出批评。
         公民是政府存在的目的,政府是公民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不言而喻,政府在行使这种权力的过程中必须接受公民的监督、批评,这种监督权、批评权应该是人民享有当家作主、管理国家权利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因为如此,政府不但应有而且必须具备接受公众监督、批评的雅量,接受公民监督、批评是一个政府天经地义的责任。根据这样的逻辑,“舆论监督就是主旋律”自在情理之中了。
      “舆论监督就是主旋律”的意义在哪里?公民可以随时批评政府,而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回避乃至拒绝公民的批评,包括错误的批评。公务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应接受人民广泛的批评,如果对人民批评政府及公务员的行为加以惩罚,那是绝对错误的。特别是对各级政府官员来说,对此最好的反应就是接受监督,容忍监督可能带来的伤害和监督的可能不准确性。这是常识,也是真理。 这是多元、容忍和思想开放的要求,没有这些就没有民主社会。
         伴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政府的行政权也在不断扩张。公权力的不断扩大,会造成乱用、滥用公权而滋生腐败。因而人们寄希望于社会舆论这一监督机制,希望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共论坛公开揭露权力滥用现象,在社会中形成一种不利于被批评者的舆论压力,使得政府及其官员能更好地服务于大众。因此,只有让“舆论监督就是主旋律”成为一种制度理性而不是个体理性,成为公共理性而不是“集体无意识”,在笔者看来,才是社会的幸事。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9-8-18 20:36 编辑 ]
成根 发表于 2009-8-18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一个批评政府及其官员的人都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公权力的不断扩大,会造成乱用、滥用公权而滋生腐败
陈老大 发表于 2009-8-24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各项监督起头并举,合理客观的舆论监督也是推进社会前进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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