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昌村伪造村民名单建房 大额利润去向不明
伪造村民名单骗批建成的商品房
浙江政协报讯 象山县石浦镇延昌村一些村民反映:原村干部王乃文,伪造村民名单、以村民私人建房的名义报批,在村集体土地上建商品房,所得大额利润去向不明。记者进行了调查。
石浦镇是象山县的经济强镇,延昌村位于石浦镇集镇区域,地理位置良好。王乃文担任村干部时,村里违法用地的情况比较严重。延昌村分2次以13户村民私人建房名义报批获得使用土地1114平方米,建造30套商品房。据延昌村村民反映,这些“村民”有的纯属子虚乌有,有的并不符合报批条件。如一个叫“潘某某”的人,并不是延昌村的,一个叫“吴某某”的,他们也不知道是谁,“金某某”是居民户口,按政策是不允许在农村批屋基建房的。
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一个叫侯志友的人受托经营,村里只向其收取3万元的管理费。延昌村民说,侯志友和王乃文关系十分密切。商品房建成后已售出。
由于延昌村的村级财务存在一些问题,村民意见很大。根据象山县政府领导的意见,县审计局对延昌村的村级财务进行了审计。记者从审计报告中发现,这30套商品房销售收入是115.92万元。根据象山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的税务案卷资料,该项目发生支出92.16万元(工程款78.88万元、支出村管理费3万元,土地款3.8万元,石渣款5万元,城建费1.48万元),这个项目可获销售利润23.76万元。
审计报告认为,侯志友未经工商部门批准,仅凭村委托协议经营30套商品房,其所得的23.76万元销售利润的归属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据了解,王乃文的儿子王金国是延昌村现任村干部。记者问王金国23.76万元销售利润的去向,他说不知道。记者要求王金国提供王乃文的联系方式核实情况,他拒绝提供。
土地是村民们宝贵的集体资产,延昌村村民希望有关部门查清这事的来龙去脉,作出公正的处理,给他们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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