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诈捐门”事件后,中国文化界的判官易中天继提醒李辉不要对国学大狮文怀沙“道德飙车”后,马上对余秋雨发表了我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第一, 余秋雨公民可以不捐。
第二, 余秋雨公民不能诈捐。
第三, 公众可以质疑余秋雨。
第四, 余秋雨公民必须回应。
看来中国文坛内部也开始学习了砍柴人的砍柴刀法,这易中天也真是,你还真想把余秋雨逼入绝路,还真让余秋雨从文坛走向祭坛?
人家余秋雨因为“诈捐门”事件现在已经是热窝上的蚂蚁,你易中天居然还放点灯点火加汽油?
砍柴人对这样的名人是必须拿出砍柴刀的,但还真不知道砍向左还是右。哎,谁让余秋雨出生在浙江而不是湖南呢?否则易中天肯定也会上他们的同乡网,余秋雨有难时以文化判官易中天的水平完全可以出谋划策、两肋插刀。
当然即使老乡易中天也有可能看到余秋雨这个文人鼻子眼泪的不像个男人不愿帮,但组织会做易中天工作,易中天可还没有到砍柴人对真理信仰追求程度,这“文化判官”易中天为了继百家讲坛以后继续混饭不同意能行吗?
因为不是老乡,易中天又开始在指责李辉“道德飙车”后对余秋雨发飙了,文字这个东西黑白只不过是“黑”比“白”多了几个比划而已,对于易中天这样的文字高手来说小事一桩,所以拿起笔一挥四项基本原则出来了。
砍柴人也认为易中天博客里也不是说得没有道理,否则怎么可以让砍柴人把易中天戴上一个“文化判官”的帽子。
或许很多网友会说易中天他只有大学教授证书,但没有文化判官证书。这是什么话?21世纪是能力的时代,不是学历的时代,这证书只是随着人民币的交换通过印刷机印刷出来再加上个钢印而已。
人家易中天搞了李辉,而李辉搞了大名鼎鼎的国学大师文怀沙。
文怀沙是国学大师,李辉PK文怀沙赢后算得上大大师,大大师也就是太师,指点太师李辉的易中天砍柴人给他个文化判官绝对是够资格的。
至于余秋雨“诈捐门”事件,砍柴人认为即使不出“诈捐门”事件余秋雨在文坛早就多余,这种和于丹一样巧言令色的人是2500年前就一位圣人说过“鲜矣仁”的。
或许余秋雨本人也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文坛一员,人家可是要边旅游边带着老婆马兰唱边吃边喝边应酬边社会活动,至于写作只是最后一个边而已。靠边。
浙商的脑子可是全国有名的,写过《文化苦驴》的余秋雨DNA里绝对注入了部分,所以余秋雨还要“秋雨时分”、“秋雨含泪”、“秋雨书法”、“秋雨博客”等等,这次“诈捐门”事件,余秋雨应该牵着驴下台了。
如果假如同乡网可以随意公开砍柴人IP一样公开余秋雨思想的IP,他的马甲肯定叫作家,而另外一个真实的名字砍柴人交给文化判官易中天回答,毕竟这个太师讲了算。
当然对于这位“文化判官”易中天,砍柴人认为易中天本人侃自己“学术超男”比较正确,没有经过人民代表大会随意制定“道德飙车”论不说,经过苦苦旅行的余秋雨都要牵着驴下台,你易中天评什么可以继续“百家讲台”而不下台?!
[ 本帖最后由 砍柴人 于 2009-6-18 00:2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