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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是个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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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扬 发表于 2009-6-10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余秋雨大师估计是挺闹心的,他的老冤家萧夏林通过一年的观察与总结,得出了一个结论并且爆料出来:余大师在去年地震后除了“含泪劝告”了灾民、以及一周年之际把自己这种“含泪”的表演上升到心理干预的高度之外,他答应的捐款却一直没有到位。去年这个时候余大师说要捐赠20万建希望小学,现在多少个灾区的希望小学都投入使用了,没听说有一个是余大师捐赠的。

本来文人说话并不需要多重视,哪怕是余大师这种自诩为“大师”的文人。只是前段时间余大师在熊文《不准继续侮辱中国人》中,斩钉截铁的这么回答了批评他的人:“我可以断定,这些人一定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参加过灾区援救队和志愿者队伍。”言下之意,是我余大师捐款了、到过灾区、算是个志愿者。

转回头一查资料,原来余大师当时口头捐赠的这20万居然是文人当中最高——老实说,幸好在下没把自己往文人那个圈子里放,不然区区20万的捐赠就能拔头筹的好事,怎么也不会落到身家远比在下丰厚的余大师头上。但就这20万,到目前看还是一个虚拟的景象,那座“秋雨希望小学”至少到目前为止比海市蜃楼还要飘渺。人家海市蜃楼至少还有点影子,“秋雨希望小学”基本就是唾沫星子。

有人说余秋雨越来越像个演员,而他夫人倒是越来越像个学者了,此言不虚也。从去年地震开始的“余大师表演唱”就开始上演了,为了展现此场景,我们不妨回顾一下:首先是抒情慢板《含泪劝告灾民》,算是细诉衷肠、苦口婆心的开场;然后是以泪洗面的活报剧——这个就是自称了,在电视上没看到鳄鱼的眼泪;然后就是捐款捐物的承诺,6万元,还是他担任名誉董事长的某公司全部的捐助,以及用唾沫星子建立的希望小学;时光荏苒,到了今年的一周年之时,余大师马上就从蓝调到了摇滚,在台上高唱“耶!耶!大爱!至善!”,并且把自己荣获“余含泪”光荣称号的文字解释成心理干预——拜托,您老知道什么叫做心理干预么?给文化把了几次歪脉,就真拿自己当精神科医生了?当业余精神科医生也就罢了,可是怎么再也不见提捐款的事情了呢?以余大师连着公司一起捐个6万元都能开新闻发布会的脸皮,一座“秋雨希望小学”连上奠基、围墙造好、校舍造好、剪彩入学之类的,开上个7、8次总是应该有的。

总有人说中国文人有个毛病叫做言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余大师看来是已经超越了这个境界,已经到了自己不做还能倒打一耙、指责别人的程度。“大爱至善”之下,凭空诬赖批评他的人并未捐款出力。这种打着“大爱至善”的幌子,背后如此阴损狠毒的手法,让他来歌颂我民族在天灾面前的坚韧,真算是天大的滑稽。

但是,正是这种人史不绝书、现今犹存,而且混得风生水起的事实,使得这种文人或者其他什么鸟人前赴后继、继往开来的出现,以忽悠大众为自己立身的根本,满嘴华章丽句把自己所寄生的文化夸上了天,然后求得一个大众的认同。也正是这些人拿着似是而非的道理再各个时期见风使舵,使得自己成为妆点太平盛世的文化花瓶之余,在“大爱至善”之下用明枪暗箭伤害我们的反思精神与揭露真相的勇气。不能戳穿其伪善之面具,就等于我们容忍并且承认一个文化戏子的作为。所以,此事能被盯梢揭露,也算得上一桩文坛盛事了。
戒慧 发表于 2009-6-10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就觉得余秋雨不咋咋的,相比较之下,个人还是喜欢“象山余”。秋雨丝们不要砸我,个人喜好问题。

[ 本帖最后由 ying1204 于 2009-6-10 10:31 编辑 ]
逐浪 发表于 2009-6-10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来这么多人攻击,估计余应该有做事欠妥的地方。

但有一点,知道有“余秋雨”这人,是因为慈溪图书馆是他题词,所以看了《文化苦旅》这本书。

而知道这所谓“文人”萧夏林,则是他的多次泼妇骂街试批判“余”,感觉在借“余”提高知名度。

[ 本帖最后由 逐浪 于 2009-6-10 10:45 编辑 ]
linxu 发表于 2009-6-10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下炒作成风,真假难辩.难说.不过本人不太待见"余先生"
西楼 发表于 2009-6-10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木秀于林,分必摧之!
胡雨 发表于 2009-6-10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五岳散人,赞一个。
花生 发表于 2009-6-10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余秋雨偶尔关注
从“大师门”可以看出,他有文人的虚伪矫情,是真的
但是他在做学问,也是真的
人非圣贤,蝇虫们看到了鸡蛋有了裂缝
便想着在里面产子,想用自己的蛆去搞臭人家,甚至置换人家
确实是居心叵测的

关于善款,就更为可笑,行善从来都是论心不论迹的,人家的钱又没顾你做管家,你操什么心?
你又知道他们银行里有多少余钱?
荒谬
人生如戏,演员总要比戏子来得认真些
超大容量 发表于 2009-6-10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逐浪 发表于 2009-6-10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如戏,演员总要比戏子来得认真些 一语道破天机
迷路的孩子 发表于 2009-6-10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善从来都是论心不论迹的……说得也不错,可惜,不要忘记“余含泪”是信誓旦旦地在记者面前许过宏愿,夸过海口的,这种拿别人的痛苦来作秀的就叫“无耻”,这种“爵溪人许鱼许鲞”的行为就叫“不厚道”,这种大言不惭、奉上蒙下的文化人就叫“文化小丑”。

[ 本帖最后由 迷路的孩子 于 2009-6-11 18:38 编辑 ]
春之驴 发表于 2009-6-10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方向感极好,转向灯拨得那个快啊,而且往往没到路口就知道该往哪个方向拨,甜菜,甜菜!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09-6-11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榜样是在面上做的,真干的让那些看客做。
行走光影 发表于 2009-6-11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只知道偶可以一口气看完余秋雨的<<文化苦旅>> 和 《借我一生》,偶还知道圈内有些人如果没有余秋雨他们一年的收入要减少百分之一(评论家,媒体......)

还有很多人你先把自己回帖的内容写的让人家看明白,把回帖里的错别字改过来后,你再来评论余秋雨


[ 本帖最后由 行走光影 于 2009-6-11 17:32 编辑 ]
迷路的孩子 发表于 2009-6-11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个人对他的文字,借用戒慧的话,就是一直觉得“不咋咋的”,但是,这个无非是个人的好恶而已,喜欢他文章的也应该不在少数,这个是“见仁见义”的。
“文品”和“人品”虽有瓜葛,我宁愿把它看作是两回事,文品差些也许不算罪过,人品优劣否则关乎道德操守。你过了底线,“千夫所指”、“口诛笔伐”之罪必然难逃,况乎作为所谓“知名人士”、“公众人物”,言行举止众目睽睽,是容不得盗名欺世的,否则必须为此承担自作孽后所带来的一切后果。

秋雨之歌:http://you.video.sina.com.cn/murongxuan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 ... id=1&id=2856685

[ 本帖最后由 迷路的孩子 于 2009-6-11 22:31 编辑 ]
戒慧 发表于 2009-6-13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西楼 于 2009-6-10 11:18 发表
木秀于林,分必摧之!

同学,是不是你这里有错别字。呵呵。

[ 本帖最后由 ying1204 于 2009-6-13 14: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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