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宗旨:
通过DV拍摄和网络视频播放,用一幕幕精彩的瞬间,展示象山当地风土人情,诠释“海纳百川、勇立潮头”的象山精神。
赛事流程及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2009年6月1日——8月15日
活动流程:
1、参赛者注册成爆米花网用户,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格发送至liuqp@pomoho.com;[报名方式]
2、参赛者上传参赛作品到爆米花网站参加活动海选,并在标题前注明“象山活动”。海选作品类型不限,需为作者原创作品即可;每人每次上传作品不多于三部;
3、7月1日报名及海选同时结束,将通过网络投票选出最优秀的10组参赛队伍前往象山实地拍摄,所拍摄作品符合要求者直接进入复赛;
4、入围决赛作品由大赛评选组委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作品,并且表彰获奖作品并颁发奖品;
大赛作品要求:
能够从不同方面和角度反映象山的风土人情,内容积极向上,富有感染力;能够反映时代特征,突出青年特点,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
评选标准: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性强;
2、创意独特,构思精巧,艺术感强;
3、制作精美,时长5分钟至10分钟左右,技术运用得当,视频效果好,并配有解说和文字。
大赛作品类别:
A类:风景类,记录象山美好生态,展现大自然中的象山风情。
B类:人文类,深入象山百姓人家,反映象山当地风土人情,弘扬象山文化。
评奖规则: 评分标准按照百分制计算,标准如下:
主题契合度:作品的主题和参赛类别相符,作品的效果能够表现立意,并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占50分。
艺术表现力:抓住人或物等元素的关键点,使观众产生共鸣。占30分。
技术含量: 具有独特的视角,镜头稳定,剪辑得当,并有创新的立意去诠释DV作品的主题。占20分。
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 奖金5000元或等值奖品
二等奖: 2名 奖金1000元或等值奖品
三等奖: 3名 奖金500元或等值奖品
最佳编导奖: 1名 奖金1000元
最佳摄影奖: 1名 奖金1000元
最佳网络人气奖:1名 奖金1000元
最佳创意奖: 1名 奖金1000元
相关事项: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如有违反相关责任由参赛团队成员自行承担。
2、原创类型参赛作品必须为未发表的作品。
3、作品提交后不作退还,请各参赛人员提交前做好备份。
4、每份作品单独制作一张光盘,有完整的片头片尾。
5、参赛作品头字莫必须注明参赛作品名称、类别,片尾字莫注明主创人员。
6、参赛者在参赛时已了角并同意参赛的要求事项。参赛者如有违反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主办方可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获奖等资格。
7、赛事组委会对本次比赛的所有作品具有编辑并在网络、电视及其他媒体上公开展播或刊登的权利。
8、本次比赛未尽事宜,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