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表弟(浙师大在校学生)发给我的:
2009年 3月29 日 浙师大 大一 女孩 跳楼 砸中 老太太 女孩为金华市的 女孩没死 老太太被砸得差不多了 学校说法:校外的不管……
4月21日清晨,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一位大三女生在杏园6幢公寓楼跳楼。之前很多新闻有报道…… 学校说法:抑郁症……
4月21日一女生在29幢(比较偏僻,那里在扩建) 被民工轮奸 ,学校给她保研……
5月9 号 在16幢考试作弊跳楼 男生 被老师发现拦了下来 整个人悬在空中 没死成 因为英语4级没过 拿不到毕业证书 只能参加学校的4级 但是还是过不了的样子 学校说法:大五了还回来跳 不理会
5月14日下午3点50到4点,行知学院工商管理专业一位大三男生在法商大楼五楼楼顶跳下。。。是个男生!学校说法: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的,在他抽屉里发现很多精神类的药! 但据我们认识的他同班的同学说,他很正常啊,不可能自杀的,同寝室3年,都不知道他在吃精神的药。
浙师大自杀传统以前崇尚跳湖。因为是条件很便利,现在学校里都三个湖了,好像跳江次之。没想到今年流行跳楼。 据我同学说他们老师说的,要是人失踪了就到湖边找找,湖边找不到就到江边找找
5月16日(今天)上午8点多一位同学在新月湖湖面发现一具尸体。。。。。死者为外国语学院07级学生,女生,学校说法:在尸体的口袋里发现遗书 确定是自杀。 如果跳湖自杀,谁还会把遗书放在自己身上,让遗书湿掉?泡了一个晚上的"遗书",怎么还可以"确认笔记是该女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