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公众对杭州富家子飙车撞人提出三大质疑
疑问二:肇事车辆时速仅为70码?
西湖交管部门第一次的新闻发布会,初步认定肇事车辆时速是70码,依据是当事人的陈述及相关见证人的陈述。
这引起了更多人的质疑。当时现场的目击者称,谭卓被车撞击时飞起来近5米高,显然70码的时速是不能成立的。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车辆专家认为,根据肇事车原厂的刹车顶级配备,100公里时速刹车到0大概需要35米,车辆撞到人以后过了50多米才停住,根据驾驶员的本能反应,假设他当时全力刹车,车速至少在百公里以上,按照这条道路限速50公里,说肇事者当时超速在一倍以上,绝对不算冤枉。
交管部门这两天陆续发布的信息,并重新到现场对车速进行测定,但公众仍心存疑虑,肇事车速测定能否再透明些?
记得82年世界杯,南斯拉夫队在丹麦主裁索伦森对西班牙队的偏袒之下,以0:1输掉了对东道主西班牙那场关键之战,南斯拉夫电视台频繁播放索伦森的特写镜头,解说员在一旁高喊:“记住这张脸!”
如果,最后对肇事车辆车速最终认定是70码的话,那么我想我们对这名交警是不是也要高喊:“记住这张脸!”
[ 本帖最后由 青春的速度 于 2009-5-13 19:2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