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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课敛财”成了不治之症?(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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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山野佬 发表于 2009-5-13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补课给他带来丰厚收益,但“教书育人”的良知又让他对补课现象感到厌恶。日前,一小学语文老师致信市长公开信箱,揭露渝中区补课市场的七大乱象,希望家长敢于向半胁迫式补课说“不”。 (5月12日《重庆晚报》)

  写这封信的教师于心不忍曝光乱象。他在《渝中区中小学补课市场:学校与培训机构利益勾结乱象》的来信称,补课已经成为学校、老师们“发家致富”的一种手段。而如何半胁迫孩子们补课、如何与培训机构利益勾结等手段,已到了让人感到愤怒的程度。他举例说,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尤其对低收入家庭和进城民工家庭),一期1000多元的费用绝对不是一个小数字,因此有特别照顾的家庭,补课费可分期付款。“我班上曾有一个孩子,总补课的费用是500多元,分成了6次才交完,最后一次所交的80元基本上是5元面值的钱!”这位老师说。

  我非常理解这位举报同行的人民教师的心理活动,大凡有良知的尤其是被誉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人民教师,更应该有这份善心和义举。教师课外给学生补课好不好,我认为是个伪命题,对于学习差一点的学生来说,补课是让他们跟上同学学习前进的步伐,不让他们因为学习而掉队;对于本应该课堂就能掌握课本知识的学生来说,如果老师留后手,把课堂应该讲的留一部分回家给学生补习赚钱,那就是没良心,甚至是挣昧心钱,放在道德天平上,也应该受到谴责。半胁迫式补课就在受谴责之列,不把“新臭老九”打入十八层地狱实在解不了心头之恨!

  更应该受谴责的是,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市教委会同市工商局并与渝中区教委一道调查核实认为,渝中区确有少数民办培训机构,聘用了个别校(园)级调研员和已退休的校(园)长、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中兼职或者帮忙,但未发现区教委工作人员、学校校级调研员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参股占股的情况。我觉得这话不真实。教师补课几乎是全国家长人所共知的事情,无论是民办还是公办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怎么唯独重庆渝中区专门是民办学校有这事呢?

  莫非怕贪嫌疑,承认公办学校也有,怕公众质问教育主管部门为何失察?抑或给公办学校留后路?不管怎么说,人所共知的补课教育局平时不可能不知晓。政府部门如此宽容补课敛财行为,势单力薄的家长还上哪去讨公道?上哪说理去?

  笔者更为担心的是,这位揭内幕的教师一旦被查出,会不会遭受打击报复?会不会受到同行的孤立甚至威胁?如果这个后果出现,那将是中国教育最大的失败,教书育人的教育也该改名了。强烈呼吁教育部门从内部强化管束做起,真正还教育“教书育人”的本来面目。(人民网董宏达)
青春的速度 发表于 2009-5-13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的“富家子弟”胡某“飙车”撞死人,也许就是这种老师教育出来的,BS这种教师,教育界的RZ
伊人 发表于 2009-5-14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镇海中学规定在校的老师不许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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