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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封杀媒体?笑话!(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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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山野佬 发表于 2009-4-21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5日起,新疆广汇73个居民小区接到上级通知,禁止新疆都市消费晨报进入,近7万户业主被强行剥夺了看报纸的权利。封杀行动疑与《都市消费晨报》报道开发商负面新闻有关。

    一家企业,在自己的物业范围里“封杀”当地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显然已经越出了经济领域,给人感觉资本太强了,媒体太弱了。常言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即使媒体报道有瑕疵,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广汇肆无忌惮这样做,已经不是一般的蛮横与霸道,在中外新闻史上估计都是空前绝后的。该企业资本雄厚,是富豪榜上的常客,聚集了强悍的资本力量,但因此就利用自己的物质资源来堵塞舆论钳制媒体,还是着实让人感到惊悚的。这种还击监督的行为本身是不合法的,昭示了傲慢的资本已经不惮于践踏法律,已经将魔手伸向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封杀报纸,损害了订阅用户的知情权、阅读权,破坏报社的新闻监督权,采取这种恶劣的报复方式对待新闻监督,无疑就是践踏法律。在这样一个沉重的现实面前,我们不得不深入思考:当一些资本强大到足够挑战新闻监督和践踏法律时,该怎么办?

    舆论监督,群众喉舌。从近期被媒体救了的王帅“发帖门”事件顺应民意的收案来看,舆论关注的作用是强大的,有时甚至于影响到法律的判罚。因此,一般而言,企业都是不大愿意去“开罪”媒体的。广汇集团撕破脸皮公然践踏社会舆论,侵害读者权益的做法显然颠覆了人们的惯有认知,不能不说是对社会法理秩序的蔑视。可见,资本在取得巨大经济成绩的同时,如果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层面约束,一旦出现问题,解决的方式就会脱离法律框架。这对法治社会来说,则是法律极大的悲哀与无奈。

    法律与舆论相辅相成约束社会,尽管就约束性而言,法律要强于舆论,但二者缺一不可。舆论被封杀,法律被漠视,整个社会就会丧失正常秩序。广汇盲目采取封杀的做法只会将事态扩大化,很低级很弱智很愚昧,已构成违法,应严厉打击。资本与媒体对抗不应是常态,否则,在自私自利、凶悍强大的资本面前,媒体、法律的处境实在不容乐观。(赵淑红 人民网)
disksound 发表于 2009-4-21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心里有鬼才会这样子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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