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白开水:
法律咨询,请帮忙!
我联系村的一个老伯请教我一个问题?老伯生活俭朴,心地善良。三年前,一个刻模具的村民王某以买材料为由向老伯暂借了5000元钱。
后来,到了期限,他去王某家去催讨,王某的邻居告诉他:“王某在城里住院已有20来天了。可能是王某得重病没钱住院才向老伯借的,这个钱可能要打水漂了”。不久,王某被医院退回来了。临死前,王某当着他儿子和姐妹的面承认骗了老伯,重新认定了借条手续。希望儿子成年后挣钱归还大伯,当年他的儿子尚17岁(王某早一年已与老婆离婚的,一个女儿跟母亲,儿子跟他的)。
现儿子已成年了,由一个企业家资助在读大学。该村在搞新农村建设,王某家的杂基地也将被征用。老伯向村干部提出,王某家征用费要先偿还给他。他应怎么办才合理。
请懂法律的网友帮忙!急!
答:首先,老伯主张债权只能以王某的遗产为限。
其次,屋基地所有权属村集体,其征用费分配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分配方案决定。王某已死,能否有份,能分多少,由村里分配方案决定。若有份,可向王某名下的份额主张债权。
再次,屋基地上房子如属王某所有,征用折迁房屋部分的补偿费,可主张债权。
第四,看借条如何写,是否在两年诉讼有效期内。
第五,要经过法院诉讼、调解或其他组织调解。各方都自愿同意,村里调解解决也可。其他组织调解或村里调解,若领取款项在需要,还可能还要办理公证。
没有看过借条和了解更多情况,只能答到这样。供参考。希望能有所帮助。
[ 本帖最后由 花港才子 于 2009-4-18 07:3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