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这起雇佣纠纷中的女被告INDRA NINGSIH(26岁),报称家佣,身材矮小并留短发,已被解押至观塘法院应讯。她被指于本月14日在将军澳维景湾畔某单位内,非法及恶意施用经血,意图使对方精神受创或恼怒。
消息指出,年约40多岁的女事主任职文员,她约于2007年始一直雇用被告,惟被告因工作表现欠佳而经常被斥责。被告于前日晚上8时30分,应事主要求于厨房内“炒菜”,其间女事主透过厨房门上的玻璃窗发现女佣的行为古怪,遂进入厨房内查看,发现煮食用的平底锅内有血液凝固物,并与锅内的蔬菜和水混在一起;事主后来于垃圾桶发现曾被使用的女性卫生巾,于是决定报警。
被告向警方承认曾把经血混入雇主的饭菜中,她解释希望以此令女事主变得友善和减少对她的训斥。
控方庭上反对被告保释外出,惟被告亦未有保释申请。庭上透露女事主拒绝再与被告同住,故被告现时没有固定住所。被告透过律师表示,希望从犯人证物内取回银包,以取得中介人的电话号码及致电对方,获主任裁判官批准。
医生表示,将经血混入饭菜不卫生,当血液未完全煮熟,若血液内含艾滋病菌、乙丙型肝炎时,食用者或会透过口腔或肠脏的伤口感染疾病,视乎每个人对血液的敏感度,决定服食者会否肚痛。
来源:环球网
[ 本帖最后由 山鹰猎狐 于 2009-4-16 20:05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