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旅游景区须确保游客安全
家乡象山县的旅游业,从1997年起步已走出一条具有地域特色的发展之路,成为长三角重要的滨海休闲旅游目的地。去年12月,在北京举行的“2008中国旅游论坛”列入“中国生态旅游百强县”;今年2月,又荣获“浙江省首批旅游经济强县”称号。
喜讯传来,值得祝贺。笔者曾跟帖曰:“希望正视5%的游客不满意度,在继续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同时,让当地百姓也得到实惠。”
事情还得从今年正月的一次旅游说起:
是日,我与老弟陪同四位游客在**景区游览,其中两位(一大一小)乘坐沙地车;车主说要用油门控制车速。回转时油门失灵,幸亏离车主不远、其他车主也闲着无事,数人急忙合力拉住车才停了下来。险!离开海水仅仅数米距离。老弟检查其它车子(原来那刹车都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后说了句“要去投诉”,谁知竟回答“顶好你去投诉,越投诉、生意越好!”
另一位(不是初次骑马)在骑马。开始,马主人骑着马走在前面,牵着游客骑的马一起前行。不久,游客骑的那匹马左右扭动屁股,游客说要下来、不骑了,谁知那马主人竟然将缰绳一扔……,游客摔下马来,立即送医院。
久雨放晴,游客增多。为对得起“生态旅游”、“旅游经济”双强县称号,特温馨提示:旅游景区须确保游客安全。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9-3-9 19:5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