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搜索

宁波市实行购房落户政策

[复制链接]
白松 发表于 2009-3-4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9年03月04日 13:50

本报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从昨天起在市区实行购房落户政策。市区购房落户申请由各地派出所(户证中心)受理,所属公安分局审批。

  据了解,新的购房落房政策的实施范围为海曙、江东(包括高新区新明街道)、江北、镇海、北仑(包括大榭开发区)、鄞州(包括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高新区梅墟街道)。在2008年12月31日起取得住房所有权人员。对于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期间购房,符合购房落户申请条件的参照现行政策执行。

  适用的落户对象为在适用时限、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包括100平方米)以上,年龄在45周岁(包括45周岁、以受理落户申请日期为限)以下的人员;经人事部门核准调入市区工作,并在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的引进人才;在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符合《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条件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在实施范围内购置限价房的外来务工人员。

  链接

  落户条件

  一、申请办理购房落户必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

  二、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申请人已实际居住;

  三、落户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所有人,系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应在该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

  四、房屋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在申请购房落户时必须随父母一并迁入;房屋产权为2人以上共有的,仅限其中一人适用购房落户政策,其他共有人不再适用该政策。
山鹰猎狐 发表于 2009-3-4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包括100平方米)以上

年轻人第一套置业计划那有那么大,基本都是70到90多之间的

[ 本帖最后由 山鹰猎狐 于 2009-3-4 17:58 编辑 ]
不倒翁 发表于 2009-3-4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
小林 发表于 2009-3-4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包括100平方米)以上 !
这个要求也太高了吧
xuqingsong 发表于 2009-3-4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别上当,还是农业户口好...
不倒翁 发表于 2009-3-4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uqingsong 于 2009-3-4 19:42 发表
千万别上当,还是农业户口好...

空子 发表于 2009-3-4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购房落户政策,条件有点苛刻的。
 楼主| 白松 发表于 2009-3-4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象山户口好
nbzhou 发表于 2009-3-5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很明白现户口有什么用?
不倒翁 发表于 2009-3-5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bzhou 于 2009-3-5 11:31 发表
不是很明白现户口有什么用?

孩子上学用
Lisa 发表于 2009-3-7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100平方以上,还有限制的?
毛毛 发表于 2009-3-7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宁波户口有什么优惠政策?
黄来志 发表于 2009-8-1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从农业户口被忽悠到居民户口了,现在在自己村里估计没办法审批宅基地了...
暴走菜 发表于 2009-8-14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来说去还是教育和社保。。。
庞庞 发表于 2009-8-18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现在农村户口好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象山同乡网 ( 京ICP备10005750号 )

GMT+8, 2024-11-14 18:54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by 54xsr.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