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搜索

1:1500 工行取消信用卡部分还款全额罚息惯例

[复制链接]
渔港 发表于 2009-2-4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年底陈小姐刷卡消费了2551.01元,因为还款时少还了1分钱,银行竟收取了15.13元的利息。原来银行是按照2551.01元全额计息,而不是按照少还的1分钱计息。现在,这种被广大持卡人质疑的计息方式被工行率先取消了。

     记者从工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银行卡业务部了解到,日前工行总行发布了全新的《牡丹信用卡章程》,预计从2月22日起率先在其牡丹国际信用卡、牡丹贷记卡和牡丹信用卡中,废止未还款全额计息办法,而改为只计算尚未还款部分的利息。

       少还1分钱罚息15元

      去年11月15日,陈小姐在商场刷卡消费2551.01元,11月27日她还款2551元。该信用卡的对账单日为12月25日,银行系统在对账单日发现陈小姐还有1分钱没有归还,于是在12月31日计收了15.13元的罚息。

      为什么忘还了1分钱,会产生15.13元的利息?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是因为部分还款全额罚息的原因。由于没有全部还清,已归还的金额还是被收取了罚息,其收取方式是每日按照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收取时间是从11月15日到11月27日。而未还的1分钱同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收取的时间则是从11月15日到12月25日,而这笔金额甚至不到1厘钱。

      部分还款全额罚息是“惯例”?

      以往国内银行发行的贷记卡在处理逾期还款的罚息时,都采取了“部分还款全额罚息”这个所谓的国际惯例。也就是说持卡人在还款时因疏忽忘还了零头,已经还款部分依然会被计收罚息。因为这个所谓的国际惯例,才会出现上述陈小姐这样的案例。国内甚至出现过忘还几分钱而被罚息几百元的案例。

      工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银行卡业务部的赵冬冬告诉记者,其实该行的牡丹贷记卡在业内一直是个例外,因为这张单币种的人民币卡并没有遵循全额罚息的惯例。此次工行取消的是牡丹国际卡的未还款全额计息方式,改为只计算未还款部分的利息。

     “其实工行一直想全面修改未还款的计息方式,但是由于牡丹国际卡使用的是国外引入的系统,工行不能修改原有的系统设置。而牡丹贷记卡则是国内自行开发的系统,所以能够较早取消全额罚息。”赵冬冬解释,此次工行的牡丹国际卡也将全面使用国内系统,因此工行趁机修改了罚息的方式。

      信用卡国际惯例渐渐人性化

      虽然工行已经率先更改了信用卡未还款的计息方式,但国内其他银行的信用卡仍在沿用以往的国际惯例。不过业内人士指出,工行的破冰之举可能会影响到其他银行。

      信用卡使用中有很多国人不适应的国际惯例。在信用卡产业发达的欧美国家,持卡人对“游戏规则”较为熟悉。然而,中国的信用卡产业刚起步,持卡人对信用卡的“国际游戏规则”还不太了解,一些所谓的国际惯例往往让持卡人认为是银行设下的“陷阱”。

      多年前,按照国际惯例,境内信用卡普遍实行凭签名刷卡消费,不需输入密码。但是,国内的刷卡环境与国外有很大的不同,这一惯例反而放大了盗刷的危险。如今,多数银行均提供密码验证服务,不再单纯依靠签名。此外,如“新办信用卡未激活也需收年费”、“信用卡溢缴款取现也要收利息”等等的国际惯例,在个别银行也已有所松动。

(来源:杭州日报)
空子 发表于 2009-2-4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规定?我以前都不知道。
看来很多条款银行对用户的解释还没有尽到责任啊。
白松 发表于 2009-2-4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可以分期付么,这样也罚?银行自己都四舍五入的,客户就不行?就算取消了也要说上两句,欺负人嘛。
真正闲人 发表于 2009-2-5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银行是很霸道的,在卡里扣款没商量!
行走光影 发表于 2009-2-5 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慢慢的改变吧
茉莉清香 发表于 2009-2-5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银行的每项规定都有条条框框的,所以在开户前还请大家仔细阅读一下,有疑问多问一下工作人员,等问清楚了自然也就不会吃些不必要的哑巴亏了.
stephen_sun 发表于 2009-2-5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国际惯例一词,对大家不利的都运用国际惯例来搪塞.有没有好的国际惯例来惠及中国的民众呢?
象山港邮 发表于 2009-2-5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都不知道
山鹰猎狐 发表于 2009-2-5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咖啡有点醉 发表于 2009-2-5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象山同乡网 ( 京ICP备10005750号 )

GMT+8, 2024-12-23 14:32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by 54xsr.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