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
原帖由 stephen_sun88 于 2008-12-28 15:11 发表 狗咬狗,一嘴毛,下回就应该是城管的车子被警察开了罚单.
原帖由 白松 于 2008-12-28 16:52 发表 抄了也没事,只要不入电脑,一个电话就可以消掉了。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象山同乡网 ( 京ICP备10005750号 )
GMT+8, 2024-11-24 03:22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by 54xs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