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富民
2004年3月,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县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县委、县政府提出了“旅游富民”的发展战略。“旅游富民”发展战略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群众参与旅游开发的热情,推动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提升了人民的生活品质,旅游业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参与的“富民”工程。
据调查,旅游业作为一项富民产业,它每直接收入1元,会给相关产业增加7至8元的收入;每增加一个直接就业岗位,就会带动社会就业4至5人。2007年我县旅游业总收入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3.6%,今年以来,来象游客人均消费突破千元,“吃、住、行、游、娱、购”六大要素占总消费的80%以上。这些消费直接刺激了零售、餐饮、娱乐、交通、通讯等第三产业的加速发展,推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居民收入的增长。(吴春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