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休闲渔业的几点建议
关于如何发展我国的休闲渔业,多年前便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农业部渔业局在2000年我国渔业发展目标中明确提出:要适应消费市场的变化,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休闲渔业。随后,休闲渔业已在我国部分地区有所发展。
有关专家指出:休闲、观赏渔业,作为渔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目前尚处在初级阶段,还存在设施不配套,相关服务跟不上等问题。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集观赏、垂钓(捕捞)、住宿、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大规模休闲场所目前数目还较少。
据此,为大力发展休闲渔业,提出如下建议:
制定休闲渔业的发展规划
专家建议,我国发展休闲渔业在规划布局上应与旅游景点的建设相结合,与现代化渔业、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相结合,游钓休闲渔业应在全国风景旅游区和大中城市近郊展开。在各大中城市周边旅游风景区,利用现有水面资源建成集游览、垂钓、休闲为一体的休闲景区;在水库、湖泊地区,可开展网箱垂钓、驾船、滑艇、渔家乐等项目;在近郊水产养殖基地,可发展垂钓、捕捉体验等休闲渔业。在经营上应打破单一生产、单一垂钓的简单模式,以渔业吸引客源,以三产服务创造效益;实施长短结合,养钓结合的方式,发展初期以养为主,近郊以钓为主,以养为辅;远郊以钓为辅,以养为主,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增加效益。
有计划地选择一些重要港口和旅游区,出台一些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由社会组织出面,筹集一些资金,试办渔货直销的休闲市场,以更好地安排渔区劳力,招徕顾客游客,活跃市场,增加渔民收入。
发展城镇郊区的垂钓娱乐项目
要利用现有水产养殖场所为基础,合理布局,完善各项服务设施,包括餐饮娱乐旅馆交通和钓具饵料供应及技术服务等,并为钓鱼爱好者创造优雅的活动环境,努力改变当前一些城镇居民想钓鱼无处去,有处去钓鱼而环境不好,服务不配套的状况。
创办一批海钓基地
有计划地创办一批环境条件优良,服务设施比较齐全的海钓基地,吸引海内外游客和钓鱼爱好者前来开展钓鱼活动。创办海钓基地,除建设钓鱼码头(与网箱养殖结合)外,要把裁减下来的废旧渔船与建造“游钓鱼礁”结合起来。这样,既解决废旧渔船的出路,又有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与增值,并为海钓旅游业创造良好的垂钓场所。
积极发展沿海渔区旅游业
我国沿海渔区,经过多年来的发展,面貌一新,有着很好的旅游资源。烟台、威海地区和大连、舟山市以及宁波、厦门、汕头、深圳、珠海等市沿海渔村对外开放旅游后,国内外游客都给予很好的评价。对这些经济发展好,交通方便,渔村面貌改观大的渔区、海岛,应作为重点旅游点,保持常年对外开放,而且要办出特色,把旅游观光与品尝海鲜风味结合起来。
开办海上旅游观光活动
海上旅游观光包括海上游览、海上捕鱼、海底观鱼及海岛旅游等。开办这些项目,一要有较好的旅游船艇设备和严格的安全措施;二要提供观光游乐的项目。
建设这些项目,投资较大,科学性较强,要根据条件,逐步开办。条件不具备或不成熟的,不宜仓促上马。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8-12-9 14:4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