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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实施公务员考核新规 两年不称职就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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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 发表于 2008-12-3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开始实施公务员考核新规,正式引入退出机制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公务员队伍将建退出机制”的说法终于首次落到了“纸面上”。昨天,国家公务员局连发《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三个试行规定,并于即日起生效实施。


  考核决定薪水职位

  根据 《公务员考核规定 (试行)》,“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表现和工作实绩是考核一名公务员是否称职的主要标准。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包括个人总结述职,主管领导给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还要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五年称职晋升一级
  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对应工资标准可提高一档工资;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并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要被降低一级职务,该考核年度不计算为上述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尤为引人注目的是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的明文规定,这意味着被视为“金饭碗”的公务员岗位首次出现落在“纸面上”的退出机制。

为国争光可获奖金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明确,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如有“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做出贡献”等情况,应予以奖励。

  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对于因同一事由已获得上级机关奖励的,下级机关不再重复奖励。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该规定之外的其他种类的公务员奖励,不得违反该规定标准发放奖金,不得重复发放奖金。 晨报记者 姜葳
山鹰猎狐 发表于 2008-12-4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样子吃吃喝喝的公务员不可靠了
xihongc 发表于 2008-12-4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山鹰猎狐 于 2008-12-4 08:42 发表
看样子吃吃喝喝的公务员不可靠了

说一套,做一套,该吃吃,该喝喝,吃不到喝不到的没办法
小妮子 发表于 2008-12-4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清廉的没几个了
zjdx235 发表于 2008-12-4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员工都有考核,还有末位淘汰,公务员更应考核。
公务员是各级掌权执政者,素质优劣决定国家兴衰,现在才提考核实在太滞后了,但总比不提好。
首先要精兵简政,三个和尚没水吃。中央高层要做表率,常委九个是否减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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