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1月26日电(记者王圣志)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就上海山川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融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两单位及 其实际控制人郁国祥单位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单位行贿罪判处两家单位罚金各200万元,判处郁国祥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至此,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安徽省检察机关管辖的3起上海社保系列案已全部办结。
法院一审查明,2004年5月至2005年10月,在上海山川置业有限公司购买浦东一地块使用权、上海融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市金山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过程中,郁国祥多次找上海市委原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原主任孙路一(另案处理,已因犯受贿罪被判刑)帮忙,攫取了巨额商业利益。随后,其直接或通过他人送给孙路一4幅总价值人民币373.7万元的名贵字画。其中,价值最大的一幅达到180万元。
郁国祥现年38岁,浙江象山人,1995年移居香港,为香港国汇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系涉案单位上海山川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方建)、上海融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选廉)实际控制人。一审宣判后,郁国祥当庭表示不上诉。
据介绍,上海社保系列案中有3起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安徽省检察机关管辖。除这起案件外,另两起案件是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原董事长郁知非职务侵占案和上海市长宁区委原副书记、原区长陈超贤受贿案。郁知非已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陈超贤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