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7日00:03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王歧丰)昨天,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发布消息,推出第一批6项户政管理便民新措施,其中4类人群办理北京户口可简化手续。这四类人包括:婴幼儿随父申报户口;境外出生子女申报户口;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户口进京;夫妻互相投靠户口进京。
简化婴幼儿随父申报出生户口手续。对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未随母亲在外省市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幼儿,申请随亲生父亲在京入户的,可由父母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直接到其亲生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户政大厅办理出生登记。
简化在国外或港澳台出生子女申报户口手续。对亲生父亲为本市户口、在国外或港澳台出生、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且不具有外国国籍及港澳台身份的子女要求随父入户的,可由父母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等有效入境证件,直接到其亲生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户政大厅办理出生登记。
减少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户口进京审批环节。凡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亲生父亲或母亲为本市户口,要求投靠父亲或母亲进京落户的,只要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由区县公安分局审批即可办理入户(超生和非婚生除外)。审批时间由原来的50个工作日,减少为35个工作日。
减少夫妻投靠户口审批环节。凡符合公安机关办理的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条件,双方属初婚且随迁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户口在外省市的一方投靠户口在北京一方落户的,由区县公安分局审批即可办理入户。审批时间由原来的50个工作日,减少为3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