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城投公司庭院灯和道口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SZFCG2008026G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庭院灯和道口灯
4、交货时间:中标后15天内
5、评标方式:符合技术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公司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国内注册供应商,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均可参加投标。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汇票、支票)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份,(参加投标的交纳)。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0月31日至2008年11月18日,每天8: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10、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11、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1月19日13时40分整(北京时间)。
12、开标时间:2008年11月19日13时45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公开开标。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丹峰西路161号)。
14、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xsbm. gov.cn/zbtb)(http://www.nbzfcg.cn/)。
联系人:章女士 电话:0574-65733011、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新丰路19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附件:城投公司路灯公开招标.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