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故事片更是一部真实“纪录片“
2006年6月中旬,省公安厅王辉忠厅长收到了一封来自遥远的新疆阿拉尔市南口监狱的感谢信。写信人沈志林是象山人,因犯金融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服刑后不久,就接二连三接到了家里传来的坏消息——妻子离家,幼女、老母无人奉养。无奈之下,他写信求助象山公安局的何利彩,此后7年,何利彩一直默默倾力照顾着沈志林的一家。
因为这封来自监狱的信,何利彩的事迹在全国各地引起强烈反响。当大家一步步走进何利彩的世界时,越来越多的感人故事被“曝光”:她用微薄的工资资助过30多名贫困对象……
“何利彩身上具备了带有时代特征的基层党员民警的光辉形象,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更难得的她是从群众中走出来、得到群众认同。”宁波市、象山县公安局敏锐地意识到,只有深入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引路示范推动作用,形成群体效应,才能使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于是,他们主动向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汇报,决定将何利彩真情为民的故事搬上电影银幕。这一决定很快得到县委宣传部和上级公安机关认可和大力支持。
去年8月初,由朱军(制片人)、梁杰(导演)、戚天法(编剧)等人组成的《温暖》剧组正式成立,着手挖掘、提炼、整理何利彩典型事迹,构思电影情节和视角。为了真实地再现和演绎何利彩真情为民的故事,编剧组创作人员先后赶赴上海、杭州等地寻访何利彩的多名受助对象。
“我们为了拍好这部电影,起早贪黑,废寝忘食,白天采访,晚上赶稿子至凌晨,有时候几天几夜连续工作。”剧组的创作人员说,当时并不觉得累,因为完全沉浸在了何利彩的故事里,每一次采访都带给他们新的震撼,“她的故事看似高不可攀,却带着人性的亲近感,拍成电影,根本不需要‘添油加醋’。”
经过近三个月的艰苦创作,11月2日,以何利彩为原型的电影故事片《温暖》10万多字的剧本初稿形成,并开始向当地公安、宣传等部门征求意见。12月初,影片正式开拍,今年年初完成后期制作。
何利彩的人格魅力,在拍摄电影的过程中显露无遗。在她工作过的地方,许多干部群众都主动找上门来,争着对剧组工作人员讲述他们眼里的何利彩,导演、摄像等剧组工作人员开始根据剧本情节(场景)在象山石浦老街、松兰山度假区、红岩景区等地选景时,当地一些景点负责人得知是来拍摄何利彩的故事时,都表示不收取剧组任何费用。拍摄的四五天时间里,入住的宾馆负责人得知是来拍摄何利彩的,主动减免了演职人员的吃住费用。记者了解到,一些参与电影拍摄的民警、群众演员都是免费参加演出,其中民警程誉表示:“能在《何利彩》电影中当民警,那真是太幸运了,我一定全力演好这个角色。在现实中,我更要向何利彩学习,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为老百姓做点实实在在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