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莽
乳品中究竟能否允许有三聚氰胺存在?这个问题在一度已经趋向明朗之后,突然又变得混淆起来。
10月7日,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对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限量值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以及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限量值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10月8日,卫生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这一规定的相关情况。卫生部官员及与会专家表示,在食品接触的环境中以及通过包装材料等途径,可能有非常少量的三聚氰胺存在,所以不能规定是零,也不能规定不得检出。
三聚氰胺“重新”获得了进入乳品的“通行证”。之所以说“重新”,是因为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在大多数消费者的认识中,不含三聚氰胺是区分乳制品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就当下之特殊情形而言,甚至是唯一标准)。国家第一时间启动的全面抽检也证实了这一逻辑推断——在公布的抽检结果中,“未检出三聚氰胺”的产品上“红榜”,其余上“黑榜”。非此即彼,泾渭分明。不存在以1mg或2.5mg为界的概念。三聚氰胺带来的巨大惊恐使人们不再愿意花精力去研究科学层面的摄入量和危害性之间的关系,0.01mg的三聚氰胺也是三聚氰胺,已经深受伤害的消费者有权利坚决地对它说“不”。
问题奶粉事件的余波还远未平息,而正当全国上下乃至全世界都以期待的目光注视着即将到来的行业整顿风暴之时,五部委的这份联合公告却似乎在向人们暗示这样一个信息:乳品中存在少量三聚氰胺是不可避免的。这不禁令人疑窦丛生——迄今为止的多次全面抽检的结果表明,一些批次的产品检出了三聚氰胺(数量各自不同),一些则“未检出三聚氰胺”,既然有“未检出三聚氰胺”的产品,就说明国内企业是有条件、有能力做到所生产的乳品中完全不含三聚氰胺的。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以“完全不含三聚氰胺”的标准来要求乳品企业呢?事实上,在昨天新规公布之后,惠氏中国和蒙牛等企业就明确表示会以“检不出”三聚氰胺作为企业产品标准。由此看来,不仅乳品消费者痛恨三聚氰胺,像蒙牛这样在问题奶粉事件中犯过错误、栽过跟头的乳品企业也巴不得赶紧与三聚氰胺撇清关系,从此再无往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定现在这样一个限量值标准,未免倒显得对我们的企业信心不足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问题奶粉事件严重挫伤了中国国民的情感和信心,甚至也一定程度影响了“中国制造”在全球范围内的形象和声誉。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要想挽回失去的一切,我们对行业的整顿、对产品质量和生产流程的监督检查、对检测标准的制定,等等,都只能也必须从重从严。“法乎其上,得乎其中”,无论对于深陷危机的国内乳品行业还是负有监管不力之责的相关政府部门来说,这里面的道理和启发,都是不言而喻的。
虽然五部委新规中的限量值标准符合目前国际通行的相关检测标准,但是不能不看到,仅仅是符合国际检测标准还不足以彻底重塑市场信心,还不足以彻底剜除行业毒瘤,还不足以彻底消弭这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带给人们的种种伤害——因为,只要不“过量”,三聚氰胺还是可以合理又合法地存在于乳品中,继续勾起我们的回忆……
所以,关于三聚氰胺的问题,不应该是一场讨价还价的谈判,而应该是一场从“零”开始的审判。也许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还国内消费者一个交代,才能真正许国内乳品业一个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