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层及以下公务员的转任工作,根据《关于县级部门从镇乡(街道)选调公务员等工作的有关规定》(县委组[2008]52号)精神,经研究,同意部分县级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
公开选调的对象为各镇乡(街道)、县级部门的中层及以下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
公务员编制缺额15%及以上的镇乡(街道)的公务员,转任、录用到镇乡(街道)工作未满2周年的公务员,以及试用期未满的县级部门公务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二、公开选调的职位及基本条件
这次共公开选调8名公务员,具体职位及基本条件为:
1、县委办公室
①新闻科工作人员1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8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新闻报道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身体健康。
②机要科工作人员1名。要求: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8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浙江省计算机运用能力考核三级以上),身体健康。
③综合科工作人员1名。要求:3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8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以上,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综合文字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身体健康。
2、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1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8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组织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身体健康。
3、县直属机关党工委工作人员1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8日后出生),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4、县档案局(馆)工作人员2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9月18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5、团县委团务工作部工作人员1名。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9月18日后出生),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有共青团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三、招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者从象山党建网(www.xszzb.com)和象山人才网(www.nbxsrc.com)下载并填写《县级部门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填写后需经所在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同意。同意后,报名者于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随带《县级部门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对学位、计算机操作能力没有明确要求的职位不需提供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以及个人写作材料[县委办公室机要科工作人员、档案局(馆)工作人员职位不需提供个人写作材料]到县委组织部四楼会议室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
2、发放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9月26日凭身份证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领取准考证。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申论》,形式为闭卷,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按1:6(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能力和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面试综合评价,按1:5(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以对考察对象进行专业测试,作为考察的参考。
5、确定选调对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各用人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无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研究同意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65712917,县人事局65796613;监督电话:65725951。
附件:象山县县级部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象山县委组织部
象 山 县 人 事 局
2008年9月18日
[ 本帖最后由 西楼 于 2008-10-6 10:43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