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白松 于 2008-8-21 09:41 发表
拿人家的东东来舞文弄墨,你就不会拉你团长来这里亲自舞舞?
他是大忙人啊,没这个机会了,所以我帮忙一下了,还有他的外号叫阿团了,不是团长
365天我记得我去年才和他联系过3次,第一次是我要回家的时候,刚好他也回家,于是他从江北开车到鄞州(到我这边来接我)
第二次是在石浦的时候我回宁波,当时他也在石浦,顺便就搭顺风车回宁波了
第三次是他刚好有事情找一个朋友(他要找的这个朋友的女朋友以前和我是同桌,然后她和我关系还不错,所以打电话问我有没有她男朋友的电话号码)
那我是间接帮忙的,应该不犯法吧!!(*^__^*) 嘻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