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涌现出了许多感人至深的事迹。但是,近来却有一些人为捐多捐少进行了激烈争论,有的说爱心无大小,每一分钱都同样值得尊重,只要能尽自己的一份心力为救灾做点事就可以了,向捐赠者施压是道德苛责和爱心绑架;也有的说爱心其实有标准,那就是自己的良心。笔者以为该怎样看待“赈灾捐款”要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其一,对待“赈灾捐款”,个体要能够量力而行。“爱心不能以金钱来衡量”这句话没错,捐10元和捐100元当然都体现了一颗爱心,但是,倘若把这句话当作普天之下的真理则有失偏颇,因为其中包含着一个重要前提,那就是量力而行!只有量力了,捐多捐少才同样值得尊重,相反,即使同等数额的捐款,其“含金量”显然不同,我们不能指望公众对捐出1000元的富翁和捐出10元的乞丐给予同样的掌声。因此,“爱心无价”既不能成为某些“吝啬”之人开脱的借口,也不能成为超出承受能力、相互攀比施压的理由。
其二,对待“赈灾捐款”,社会要给予足够宽容。捐款毕竟属于道德层面的个人行为,任何外在的压力都可能会使爱心失去了应有的本意。社会应充分尊重和宽容每一个捐赠者的选择,给予他们自觉自愿的空间。每一分钱都或多或少地包含着爱心,对灾区群众有所帮助;每一个企业的情况也各不相同,财力有大有小,流动资金有多有寡,竭泽而渔不可取;人们的思想境界千差万别,不可能个个都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活雷锋”,社会责任意识和慈善观念的培育还需一个长期过程。
其三,对待“赈灾捐款”,各地政府要制定政策进行倡导,譬如通过减免税收、公开表彰等不同的方式,对那些积极捐款捐物、表现十分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适当的鼓励,以营造浓厚的爱心氛围,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应对灾难。尽管爱心不需要回报,也不应该为了某种利益才去奉献爱心,但激励并不意味着爱心的贬值,而是对爱心的一种肯定,这不仅并不矛盾,而且正是为了实现爱心捐赠“可持续”所需要的。[来源:新华网 张森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