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8.5%,涨幅比上月攀升0.2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 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8.5%。其中,城市上涨8.1%,农村上涨9.3%;食品价格上涨22.1%,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10.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7%。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3月份微涨0.1%;食品价格下降0.1%,其中鲜菜下降9.2%,鲜蛋下降0.5%.
一、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2.1%。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47.9%(其中猪肉价格上涨68.3%),鲜菜价格上涨13.6%,粮食价格上涨7.4%,油脂价格上涨46.6%,水产品价格上涨16.1%,鲜果价格上涨12.1%,鲜蛋价格上涨3.6%,调味品价格上涨5.1%。
二、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6%。其中,烟草价格上涨0.3%,酒类价格上涨7.1%。
三、衣着类价格同比下降1.4%。其中,服装价格下降1.6%。
四、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7%。其中,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1.3%,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9.8%。
五、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6%。其中,西药价格上涨1.1%,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9.9%,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0.5%。
六、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1.7%。其中,交通工具价格下降2.1%,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7.9%,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0.3%,城市间交通费价格上涨3.9%,市区交通费价格上涨0.3%;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9.7%。
七、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下降0.7%。其中,学杂托幼费价格上涨0.3%,教材及参考书价格下降0.3%,文娱费价格上涨2.2%,旅游价格上涨2.4%,文娱用品价格下降0.5%。
八、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6.8%。其中,水、电及燃料价格上涨7.1%,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7.1%,租房价格上涨4.5%。
1-4月份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8.2%。其中,城市上涨7.8%,农村上涨8.8%;食品类价格上涨21.2%,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2.4%,衣着类价格下降1.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2.3%,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3.5%,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1.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6%,居住类价格上涨6.6%。
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仍处于高位。这既与上年4月份的低基数有关,又与国际市场初级产品、特别是粮食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导致国内食品价格居高不下有关。当前仍需要密切关注未来的价格走势,把控制物价上涨、抑制通货膨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