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人道,狗有狗道。如果贪官也算作一个行业的话,也应有行业道德,否则贪官的麻烦不仅来自于法律的制裁,有可能还要来自非法律的制裁和麻烦。
最近听了两个地方上传说的故事:
在一个腐败很严重的单位,一个想往上升迁的下级,给一位掌管提拔权力的主要领导人,送去了3万元的现金,并且表述了自己想提拔的期望。过了几个月,人员提拔的周期过去了,这位下级没有得到提拔,其他人被提拔了。一天,这位主要领导人把这个下级工作人叫到办公室,对他说,“非常遗憾,托办的事情没有办成,因为不是我一个人能定的事情,其他人有不同的意见。上次给的现金花掉了,但是我另外有一张购物卡,里面的金额一样,退还给你,非常抱歉!”虽然,没有达到目的,但是钱拿回来了,这位老兄也没有太失望。但是这位下级到了商店一查,这个购物卡里面,不是3万人民币,而是5万人民币!真没有想到,他很得意地给老婆说,事情虽然没有办成,倒挣了2万元!原来,这位贪官有一个习惯:任何给他钱要求办事的人,他都把其名字记在小本子里,包括要求办的事情。办成了,就吃掉礼金;如果没有办成,他除了表示歉意外,还会把钱退还给本人。但是这次比较特殊,因为他自己没有搞清楚那张卡里的具体金额,因为那张卡也是别人送的,所以多退了2万。这位贪官今天已经住在监狱的牢房里了,但是单位里流传的“胆大的吃案子,胆小的调班子”的说法依然没有绝迹。
另外一个城市的贪官也拿到了下级工作人员送来几万元,对方也希望能在调整班子的过程中得到提拔。但是,过了几个月以后,对方发现调整班子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岗位没有任何的变化,于是跑去找那位上级贪官领导,没想到贪官说,你自己的问题都过不了关,你还想提拔?没处分你就不错了!对方说,那好,你把我的钱还给我!贪官说:钱?什么钱?我不知道!这位下级气坏了,破口大骂,并且拿起一个金属重器就砸到对方的头上,脑花四溅,贪官当下死亡。当然,这位下级也没有跑掉,被警方缉拿归案,正在准备接受法律的审判。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就是当坏人,也应该按照坏人的行业道德行事;否则危机就会来自两个以上的方向:法律的和非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