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11月21日表决通过了罢免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该决定起因于天津大学分管财务副校长杭建民挪用资金炒股票,导致巨额经济损失。
“此次事件造成天津大学的巨额损失,至少在3750万元以上。”有内部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
事件发生后,中纪委和教育部在调查中认为,时任校长单平在这一重大资金损失案中负有失察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严重失职错误。
早在2000年,天津大学决定对校办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争取上市,以提高学校校办企业的科研实力和发展后劲。当时任副校长的杭建民和深圳一投资公司洽谈,在未经可行性论证和未经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未报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便与该公司签订了委托其在证券市场运作的协议,并于2000年9月至2001年8月期间,将1亿元资金分三批委托给该公司。
该投资公司收到学校资金并购买股票后,将所购股票用于质押融资,进行股票交易。
2003年下半年,由于股市交易出现行情波动,该公司质押的股票被相关证券公司陆续强行平仓,款项被证券公司划走以后,该投资公司当事人潜逃。
据记者了解,天津大学与资本市场的关系,一直较为密切。
天津大学作为工科院校,办实业历史较长。在上市公司天大天财(000836.SZ)的股权结构中,第一大股东天津大学占有该公司总股本的 24.43%。同时,西部钢铁企业新钢钒(3.82,0.10,2.69%)去年公布的半年报中,其第四大股东即是天津大学。
有专家分析,一般来说,大学资金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教育部拨给各大高校的专项资金,另一部分是来自高校的自营收入。但从目前记者所掌握的情况来看,还无法确定天津大学炒股的资金来源。
有关专家表示,如果高校拿自己的控股校办企业的资金去进行炒股,由于对于此部分资金国家并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所以这一部分资金成为不可查证的资金。天津大学如果炒股时产生了一定的收益,即使并没有用于学校的发展建设上,这一部分的资金查证起来也十分困难。(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