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3月31日报道 3月28日,东莞道滘镇年仅11岁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小丽(化名)面对跪下的母亲,说出了惊人的秘密———“干爸爸强奸我”。母亲为了弄清真相,也为了保护幼小的女儿,选择了与“干爸爸”私了并协商赔偿15万元人民币。据陈妈妈称,她没有料到,就在协商的晚上,他们一家四人被以“勒索绑架”的名义拷上手拷被带至派出所。
警方表示,目前已经确认吴某强奸小丽的事实,且已将其刑拘。另外,对于小丽家属被拷的问题,道滘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则称是因为“当时家属情绪过激”,警员才采取了这一举措。
母亲下跪方知女儿受辱
陈妈妈晃着女儿小丽(化名)那条布满卡通图案的睡裤,裆部有块三厘米见方的污迹,虽然已经被搓洗得发白,但血色依稀可见。
“昨天(28日)她才肯说,之前我发现她的内裤很脏,我就问过她,她不肯承认。”3月27日,陈妈妈的妹妹向陈妈妈说了一个惊人的细节,“妹妹告诉我,说她丈夫有一天晚上到我们家来,听到女儿独自留在房间里,却传出男人的声音。”
28日当天,吃过中午饭,陈妈妈为了让女儿小丽说出真相,“扑通”一下跪倒在11岁的女儿面前,这时女儿才向母亲全盘托出———“吴某强奸了我!”
当面对质要求赔偿私了
28日下午四时许,陈妈妈通电话质问吴某:“你竟然还说做我女儿的干爸爸!你对我女儿做了什么,你自己上我家来说清楚。”随后,吴某只身来到陈家位于道滘电影院附近出租屋五楼的房子。陈妈妈告诉记者,“吴某承认了自己引诱强奸小丽的事实。”
“你女儿还那么小,传出去对她也很不好,你女儿以后要继续做人,我也要做人,不如私了算了。”陈妈妈回忆当时吴某的说法,“后来,直到晚上8点,吴某提出赔钱来私了,最后谈好了赔偿15万元。”
“我在想,女儿还小,为了保护她,只能接受私了,拿到钱后就带女儿永远离开这里。为了防止他临时反口,所以当场让他自己写了一份材料。”陈妈妈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写在笔记本上的文字材料,上面写着:“本人吴某家住东莞市道滘某某路十一巷某号,在2008年2月12日引诱强奸小丽,一共三次,发生地点在小丽家里”,材料上同时写上了吴某的身份证件号码,并且签名按上手印。在吴某写完所谓的承认材料后,“他说想回家筹集现金,想离开我们家,但我们不肯让他离开,我怕他跑了就找不到他了。”吴某随后打电话向自己的朋友求助。
女孩亲人被指勒索遭拷
陈妈妈告诉记者,晚上10点钟左右,吴某的父亲和妹夫带了几个身穿便装的男子冲进陈家的房子,“气势汹汹地要我们放人,那几个穿便衣的男人说是吴某的朋友,要把吴某带走,我们就不同意,我们很害怕,只能打电话通知小丽的父亲。”小丽的小姨向记者描述当时发生的情形。两个小时后,小丽的父亲赶到陈家,一进门就难抑愤怒,动手打了两拳吴某,同时大骂吴某:“禽兽不如,竟然这样对我的女儿!”
吴某的父亲和那几个跟随的朋友见到吴某被小丽的父亲拳打,便马上下楼,并拨打110报警。“十几分钟后,新兴派出所的民警就来了,说我们绑架勒索吴某。我和我老公,还有舅舅和姨夫,四个人被拷上手铐,带回派出所调查。”据陈妈妈说,当时只有他们四人被拷。
陈妈妈表示,她是第二天清晨四点,在派出所录完口供后被解开手拷回家。上午11时,小丽父亲、舅舅和姨夫陆续离开派出所。
警方证实嫌犯已被刑拘
昨天下午四点半许,记者来到道滘镇新兴派出所。记者向该派出所的一名民警表明来意之后,该民警要求记者出示证件,随后表示:“现在正好道滘公安分局办公室的叶主任在这,你可以问问他具体情况。”
该叶主任听了记者对刘女士说法的复述之后,称迟点给记者答复。昨晚7点50分,叶主任致电记者说:“现在根据了解的证据以及线索,可以确认那个男的强奸小女孩的事实,而且我们已经将其刑事拘留。
另外,针对当晚“刘女士等四人被警察拷着带至派出所”的说法,叶主任回应说“当时主要是因为我们的警员到场之后,女孩家属以及吴某家属方面各执一词,警方一时也难以了解情况,只是看到吴某被打倒在地。而当警察要求带走吴某的时候,女孩的家属却拿着菜刀阻止。”对此,小丽的姨妈予以确认:“当时是我拿着菜刀不让他走,因为他是当事人,事情没有搞清楚,钱也没有赔,当然不让他走了。”
“当时女孩的家属情绪比较过激,把吴某打伤,还拿菜刀阻挠,所以我们只能将他们都带回派出所了,同时也是因为他们的情绪,所以我们给他们戴上了手铐。而至于吴某为什么没被铐起来呢?主要是因为当时他都已经受伤了,手腕都已经骨折了,所以我们就没有采取这种措施。”叶主任说,“对于女孩家属的情绪,我们表示理解,但是当时现场那么混乱,我们也只能这么做,我也希望家属方面能够理解我们的工作程序。”
(为保护未成年人,文中小丽系化名。)
■对话
“他强奸我4次”
对于许多人来讲难以启齿的“强奸”二字,在小丽的口中平静地吐出。小丽与记者并肩坐在房里,小丽眼看地板,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用清晰简单的句子描述着自己的经历。记者几乎捕捉不到女孩一个紧张的小动作。
他经常摸我的手和背
记者:你平常怎样叫他的?
小丽:我叫他叔叔。
记者:叔叔今年几岁了?
小丽:39岁,我爸爸才35岁,还要比他年轻。
记者:你跟叔叔是怎样认识的?
小丽:叔叔的爸爸是卖烫菜烧烤的,我妈妈晚上帮他们卖烧烤,我有时肚子饿去吃点东西,就这样认识了。有一年多了。
记者:他平常有骚扰你吗?
小丽:你经常碰我,摸我的背我的手。(缩了缩身子)
记者:叔叔强奸你了?
小丽:嗯,他强奸我四次了,第一次在开学后第一个周二(2月19日),第二次是在同一个周四,第三次是同一个周六,第四次就在上周二。
记者:当时没人跟你在一起吗?叔叔跟你回家了?
小丽:那一天叔叔在对面大排档喝了很多酒,我跟妈妈刚好吃饭后去散步。散完步我妈妈去卖烧烤,我一个人走回家,叔叔就一直跟着我。
记者:然后呢?
小丽:叔叔进了我家后,就抱住我,按我在床上,把我裤子脱了,把他自己的裤子也脱了。(模仿着当时的动作)
记者:你当时有反抗吗?
小丽:我有反抗,但我不敢叫,我怕他打我,毕竟他是大人。(稍微地提高语调)
记者:第一次的时候你为什么没告诉你妈妈呢?
小丽:我不敢跟妈妈说,我知道我妈妈的脾气很暴躁会打我,也怕其他人知道。而且叔叔每次都会很凶地吼我:“你不许跟你妈妈讲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他强奸我后我整夜睡不着
记者:他对你做出那种行为时你害怕么?
小丽:很害怕,我记得很清楚。他强奸我的第1、2、3次没有成功,第4次就成了。在第4次的第二天我在学校去洗手间时发现内裤有血迹,而且下面有点痒有点痛。前三次大约10分钟,第四次用了15分钟。
记者: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小丽:我觉得很慌很害怕。每次他强奸我后我都趴在床上哭,然后去洗澡,整晚都睡不着觉。我恨他。
记者:你认他做干爸爸是在他对你做出那种行为之前还是之后呢?
小丽:他是强奸我以后说收我做干女儿的,我妈妈当时不知道这件事,说认就认吧,然后我想勉强认了他就算了。
记者:叔叔在外面对你好吗?
小丽:他对我很好,经常问我喝不喝牛奶饮料之类的,还把买他儿子(在同一学校读四年级)的棒棒糖给我吃,经常问我成绩怎么样之类的。
记者:你家人是怎么发现的?
小丽:在叔叔第四次强奸我时,我姨丈刚好过来看电视,他听到里面有男人说话声。但叔叔在我姨丈去洗手间时偷偷走了。于是我阿姨也开始留意叔叔在外面对我的情况。我妈妈跟他们确认后再来问我的。
记者:你一开始不肯告诉你妈妈,后来又为什么肯承认了?
小丽:我觉得如果承认了,怕大家都知道没面子,我读书都没用了。昨天(3月28日)中午,我妈妈在我面前跪下来,说“女儿求求你,把整个事情都讲给我听,我不打你也不骂你,我只问那个男的。”我就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