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搜索

开车的朋友:交强险的新案例!!(ZT)

[复制链接]
skyhood 发表于 2006-11-15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载] 有点学了

一、

  昨天陪老婆去一趟办公室,将车停在正经车位等候,一辆蒙迪欧倒车入位停车,不幸撞到我的车,司机下车,女,第一天开车,留下电话自称IBM员工,私了不肯,要第二天走保险,将其放走,未报警。
  晚上再联系该司机,号称周一没时间要下周末,不得已开车到呼家楼交通队报案,在人民警察的协助下,该女约我今天(周一)定损修车。
  到大北窑中保定损处,定损员便扬言要我知道什么叫交强险,原来交强险就是,无责你也得赔偿,我说我停在那里,被人撞了,我还得给人修车!? 中保工作人员回答,没错,就是这么没道理,只能怨我活该倒霉。于是,我回家拿保单,95518报险,为蒙迪欧修车。
  大家以后开车,千万别被人撞了,要是被别人撞了,你还得赔。
  大家一起赔,社会就和谐了。

二、

  不知道是运气还是背,上周五刚上的新保险,周日就出事了。
  事情是这样的,本周日中午带着老婆去家乐福购物,回来的路上计划去趟银行,就在城乡超市的北边,我从万泉河桥转过来后,在第一个红绿灯停车等绿灯。先说明一下,由于老婆怀孕了,身体不太舒服,在家乐福就差点晕倒,我也比较着急,开得比较快。在等灯的时候,我前面就一辆车,一辆兰色的标志206,绿灯亮了,其它车都窜出去了,就他慢慢悠悠的往前开,我比较着急,旁边有车,我也没办法超车,就按喇叭催,过了一会儿,他转到自行车道上了,我赶紧超过去,马上就到了要右转弯的路口了,我看了一下右后视镜,我超了他一个多车身,转弯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赶紧打右转灯,转弯,还没转过去,就觉得车身一晃,完蛋,撞车了。先问了一下老婆有没有事,老婆说没事,我赶紧下车检查撞的情况。我的车右后杠角白了一大块,但没有变形。他的车超惨一点,左前叶子板变形了,漆掉了一小块,人都没事,赶紧打电话报警吧。一会儿警察就来了,效率真高,确认双方责任,我没有责任,对方全责,负责给我修车。我看了一下我的车,又用手抹了几下,白的地方掉了不少,我觉得问题不大,又没变形,看对方也比较年轻,心想算了,让他自己修自己的车好了,我的车没大事,哪天再修吧,赶紧带老婆回家休息是正事,没想到事与愿违。对方说要去定损中心定损,我说不用了,你自己修自己的车好了,我的车不用你修了。对方态度也很好,说没办法,保险公司说了,就算不用修车,也得去定损,交强险规定的,没办法,那就去吧。
  到了对方保险公司,人家问,你有没有交强险,我说有,他说你有交强险,还要先行赔给我们400块,这是交强险规定的。TMD这叫什么事啊,我没责任,要先付对方400块,要是没有交强险,就没这事了(真佩服那些在交强险之前上保险的高人们,太明智了)。问了一下我的保险公司,确实如此,可以在修车完毕后再到保险公司领这400块,但要带一堆资料去,还要加盖对方保险公司的定损章。对方的保险公司是安邦保险,在交通台里好象听过,态度巨差,找他们要这些资料的时候说没有,要是要的话好象要去总部拿,在北西环的某地,我哪有时间陪他练这个啊,章也盖不了,那要你这定损点干吗啊。劝兄弟姐妹们再上保险的时候不要考虑安邦保险了,不是五大保险公司之一,处理起交强险非常麻烦。
  和对方约定,我先修车,他去办相关的资料,然后他付给我修车费,我带他去我的保险公司领400块。
  且不说这场撞车事故,本来没多大事,却让这个交强险给找了一堆事。我要先陪给对方400块,然后大家各自修车,他给我修车的费用,我再去保险公司领这400块。不知道当初定交强险这个人脑袋是不是进屎了,估计他是坐公司车的,从来不会自己修车。这破保险给大家找了多少麻烦,不仅是责任人,无责任人也无形中承担了很大的责任。假设是这样,我陪给对方400块,对方给我修车花了300块,倒底是谁的责任都搞不清了。
  中国的事情就是这么好笑,除了给大家找麻烦,就是找麻烦,真正能给老百姓实惠的东西却没有(比如说油价,多久了还不降)。
  交强险啊交强险,让人无奈的交强险,希望国家在制定这些制度的时候,也考虑一下老百姓的感受吧,并尽快改善制度和流程,做到真正服务于广大保民。
 楼主| skyhood 发表于 2006-11-15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就闹心,又是一例典型的惰政政策。
胡雨 发表于 2006-11-15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skyhood at 2006-11-15 11:21:
[大家以后开车,千万别被人撞了,要是被别人撞了,你还得赔。
  大家一起赔,社会就和谐了。


呵呵,这么复杂,看的脑袋都晕了。看来新手还是别上路了。等操练好了,再出去吧。否则,一堆麻烦事。

[ Last edited by 胡雨 on 2006-11-15 at 11:28 ]
 楼主| skyhood 发表于 2006-11-15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被撞了还得先给人家付钱。
独舞 发表于 2006-11-15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晕S~~
这钱是小事,可太麻烦太耽误事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象山同乡网 ( 京ICP备10005750号 )

GMT+8, 2024-12-23 20:09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by 54xsr.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