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元月17日中国食品商务网转载了2007年10月份宁波国家税务局关于宁波永成酒业有限公司偷税案一事,且好多网站又对此事作了转载,对本公司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故本公司对此事做出澄清声明:
一、前宁波永成酒业有限公司由于主客观的多种原因,企业无法生存,在2007年4月份把该公司的全额股权出卖给新的股权人——现任董事长叶国荣,(因公司全称未改,造成现有的误会局面),所以2004年至2006年的偷税案与现新公司毫不相干。
二、案文中说对该案已经查结,并作了处理决定,据了解,该案本身就是国税稽查局与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办理的,哪来“目前此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一说,最起码文章的语法逻辑有问题吧!
三、慈禧太后死了,到现在去说这个消息是“新闻”吗?上述案件在去年的10月份已经结束,在时隔3个多月的今天去转载,而且却不转载原文的发布时间,没多大必要吧!还是别有用心!
2008年
[ 本帖最后由 清雅书生 于 2008-2-28 16:10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