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李元松的《禅的修行》一书中引用了这样一则禅宗公案:以前有一位禅师和他的徒弟,在涉水渡溪时遇到一位年轻的妇女,正因为裙子太长没办法过溪而困扰着,禅师就帮助那个妇女,一手将她抱过溪去了。过了好几天,他的徒弟终于忍不住地开口:“师父!您怎么可以抱女人呢?”禅师淡淡地回答:“我早就放下了,你还紧紧抱住吗?”
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有四:1、表象的多义性。比如以“抱住女人”这个个体行为来说,其意义是不确定的,本身没有确定的正邪善恶之分别,同时又把正邪善恶一网打尽。这个行为可以是正善的,也可以是邪恶的。2、表象的反义性。禅师抱女人过了溪,其实他没有真正抱住;徒弟没有抱过女人,其实他抱住了。3、表象的空性。不管禅师和徒弟是否抱住女人,都是没有真实意义的,行为本身没有意义。4、修禅即修心:禅学即心学,修禅即修心。心无妄念,抱住女人也是没有抱住;心有妄念,没有抱住女人已经抱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