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看到关于自杀的话题,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我曾经在大旗博客上写过一篇有关的文章,现再帖出来,很想让lun795朋友听听我的看法,分享我的心得。
自杀不能成就完美——兼答子觉博友
昨晚,在子觉(戚晓龙)博客中看到一则博文“死亡札记(1)”,有感而发,作了如下回复:“死亡不是我们思想的禁区,它同生命一样是大自然的必然产物。所以死亡是不需要回避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更加激起了我们对生命的热爱,它从另一个方向为我们的灵魂开启了一扇进入永恒的大门。所以,乐观和智慧的人们从不回避死亡这个问题。一个自然真实的灵魂是无所畏惧的,能在超越尘世的一地鸡毛的同时坦然面对死亡。生与死,有时候不是身体的存在与消逝,而是灵魂的升华和失落。我们思考死亡,是为了更热爱生命!”这些文字是今年2月2日我在象山教师博客网中对一则同样有关自杀的博文的回复,我以同样方式对子觉博友作了回复。
今天,我打开博客看到了子觉博友给我的一则留言:“自杀能否成就完美?子觉向你请教。:) ”从这个“:)”符号中,我立刻看出了这个问题的有趣,当一个稚气尝存的年轻人微笑着问你这个问题时,你不觉得有趣吗?于是,这个问题立刻变得轻松起来,我想就此谈谈自己的一些感受和思考,一是表明自己的态度,二是想给子觉博友作参考,或者作一下交流和商讨。
首先我想说明的是:自杀和死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自杀是一种行为,而死亡是一种状态,在此我想先谈谈“死亡”这个问题。死亡是生命的一种自然现象,生是因,死是果,无生,也无死,反之也然,生与死组成了一个自然的完整的生命体系。任何生命都超越不了死亡的终结,连佛陀也不例外。佛陀也只有住世80年后寂然入灭,行将涅槃之际,他对弟子们说:“你们不要伤心!天地万物,有生即无常之相,此是定律,概莫能外。我昔不曾言乎:所爱必有散失时,会合必有别离时。人间心物所合身体,即是无常,即不能如人所想一样自由。…欲佛陀之应身永住,是违背法性。”所以说,人若想长生不死,这不但绝无可能,这种想法也是“违背法性的”,“法性”在我看来就是自然规律,而人是自然的人,应该坦然地去顺应天地之法,自然之律。《菜根谭》中有这样一句话:“发落齿疏,任幻形之凋谢;鸟吟花开,识自性之真如。”面对自然规律,我们要有这样豁达的气度。
现在回过头了,我想说一下对生命的感受。弘一大师圆寂之前写了最后四个字:悲欣交集。可以说这四个字高度浓缩了弘一大师对自身生命的深切感悟。弘一大师生前苦修律宗,可以说是佛教徒中修炼最苦的苦行僧。请注意!这样一个苦行僧还能体味到生命之“欣”,不正说明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吗?是的,对于我们芸芸众生来说,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东西。生命的价值,一来自情感,情感是我们人性中最有价值的原素,是我们与同类以及其他生命体交流的纽带,通过情感的交流可以使我们的生命超越孤独的状态,获得更丰富的人性语汇,去构建欢乐的生命宫殿;二来自悟性,悟性是我们生命中更高一层次的存在,是我们心智的高级体现。悟性综合了情感与理性两方面的优质资源,通过它我们可以超越生命中冗杂的表象,看清生命的本质,从而使生命的整合和重构变得可能。我们总是渴望不断地新生,而悟性能够使之变为现实。还是从佛教来看,我不是佛教徒,但我确实喜欢佛陀,其原因一是文化上的亲近感(佛教文化早已与中国传统文化融为一体),二是佛陀确实使我变得更乐观,我以我自己的方式去阅读佛陀,是想找出生命值得存在的蛛丝马迹。幸运的是我离佛陀越近,我感到自己的生命越有意义。
当然,生命并不完美。但是,正因为生命不完美,所以更有价值。纪伯伦在《完美》一文中写道:“要想达到完美境界,那么他还应该在内省之时自感是依恋母亲的孩童,是责及后嗣的长者,是彷徨于愿望与爱情之间的青年,是奋战过去、苦挣未来的壮年,是独蹲禅房的隐士,是身陷囹圄的罪犯,是埋头书稿的学者,是不辨昼夜的愚夫,是缩身于信仰鲜花与孤独芒刺之间的修女;是挣扎在软弱獠牙与饥馑利爪之间的娼妓,是饱尝苫涩、逆来顺受的穷汉,是利欲熏心、谦恭下士的富翁,是漫游在晚霞烟雾和黎明曙光之中的诗人。”完美只是一个过程,正确地说,完美是一个不断修炼的过程。有道是“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当你在遍尝人生的所有甜酸苦辣之后能够豁然开悟,完美就开始降临了。
现在,当我们再来谈谈“自杀能否成就完美”这个问题时,答案就显而易见了,是吗?生命是大自然的一部分,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必然规律,而个体生命只有在遵循和顺应大自然的规律下才有意义,才有实现完美的可能。自杀是对天地法则最粗暴的否定和破坏,我敢肯定没有人能通过自杀行为来踏上完美的旅途。也许你尽可以举出凡高、海明威、三毛、海子等等例子,但他(她)们完美了吗?而历史上成就正果的高僧大德,有谁是自杀的?
最后,我想真诚地对子觉博友说一句:生命真的是美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