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搜索

律师为农民工讨薪致手掌被砍断(组图)--(转)

[复制链接]
毛毛 发表于 2008-1-5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去年10月23日上午9时许,广州一位为15名农民工讨薪的律师被4名歹徒追砍,左手手掌被砍断。后经调查嫌疑人为农民工所在建筑公司的人员。昨日,这名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后碰到这种事情也不会躲开。
  铁骨律师王桂荣在展示他接好的手掌。
广州日报1月5日报道  在屡遭恐吓的情况下,广州花都区的一名律师仍然坚持帮助15名湖南籍农民工追讨某公司拖欠的40万元工钱,最终被歹徒狂砍10余刀。如今,王桂荣被砍断的左手已接上,正在逐步恢复知觉。虽然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王桂荣仍说:“我不后悔当初的坚持。”
为民工讨薪
律师仅背部就中五刀

去年8月,全裕毛等15名湖南籍农民工为了40万元被拖欠的工钱,聘请王桂荣律师为他们维权。这群工人为某建筑公司的工程施工一年多,按照合同,该公司共应支付款项120万余元,可是在支付了80万元之后,就一直拒绝支付余下的款项。王桂荣接受了全裕毛等人的聘请,并开始与该公司谈判。谈判进行了一个月,双方仍未达成协议。随后,王桂荣4次收到莫名其妙的恐吓电话,可是他不为所动,坚持要为农民工维权。

10月23日上午9时许,王桂荣驾车前往该公司,准备继续就欠薪问题与对方谈判。突然一辆车牌号为“湘OB2236”的白色十二座面包车突然从后面冲上来,故意将王桂荣的车撞停并拦住去路。正当他下车察看车辆受损情况时,从该面包车上冲下4名持刀歹徒,对毫无防备的他挥刀乱砍。王桂荣被歹徒连砍数刀,左前臂被砍两刀;背部被砍五刀,其中两刀伤到骨头;左腿也挨了三刀;右腿一刀;左手掌除大拇指以外的四根手指及手掌全部被削去。

案发后,王桂荣被送至花都区人民医院抢救,由于伤势严重,左手断掌流血一直不能止,王桂荣被转往广州恒生手外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经过10多个小时的抢救,其伤情才得以控制。

凶手承认
为追讨欠款砍人
案发后5分钟,花都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迅速组成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查。经过周密侦查,花都区公安局专案组发现炭步镇石湖村十队汤华新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展开追捕工作。

10月31日零时许,在广州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及白云机场分局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成员在白云机场将汤冠斌、庚永全、汤浩新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同时,专案组对嫌疑人汤华新的家人及朋友进行政策教育,敦促其说服嫌疑人尽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天下午2时许,嫌疑人汤华新在其村领导的带领下来到城东派出所投案。

经初步审讯,4名嫌疑人均交代了因汤华新所工作的建筑公司与王律师在追讨拖欠工资上产生矛盾,后由汤华新纠合汤冠斌、庚永全和汤浩新3人制造了砍人事件。

“以后再碰上这事不会躲”

昨日,记者致电王桂荣律师,对于被砍一事,他不愿多谈。“我作为一名律师,本应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却连自己都没保护好。”王桂荣说,“我看过证据和材料,认为工人们的要求是合理的,就答应了,根本没想到会有风险。”然而,谈判的过程很不顺利,对方态度很恶劣,称不给钱是因为工程质量有问题,还扬言要让工人们赔钱。因为该公司拿不出任何证据支持自己的说法,王桂荣毫不退让。

至于为何在收到恐吓电话后仍要坚持谈判,王桂荣说:“律师总是处在矛盾最尖锐的地方,如果受点恐吓就退缩,那就什么事情都办不成了。”虽然他本人付出了血的代价,但是工人们和建筑公司最终还是达成了调解协议,拿回了工钱。

如今,王桂荣走路没什么大碍,断掌也接上了,能稍微动一下,正在慢慢恢复知觉。“大多数律师并不像人们印象中的那样,一切向钱看的。维护公平正义是律师的天职,以后再碰上这些事,我也不会躲开。”王桂荣说。
    提醒大家:快到年末讨工资时间开始了,大家不要与老板吵打注意自己的安全,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 本帖最后由 maojiangzan 于 2008-1-5 13:00 编辑 ]
铁骨律师王桂荣在展示他接好的手掌.jpg
铁骨律师王桂荣在展示他接好的手掌。.jpg
山鹰猎狐 发表于 2008-1-5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倒翁 发表于 2008-1-5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惨无人道
小帅 发表于 2008-1-5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空子 发表于 2008-1-5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太嚣张了吧?这还是在广州,省会城市?如果在边远地区呢?
大海 发表于 2008-1-6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还在发生, 。不过在上海现在对民工工资问题的解决算是比较好的。民工用不着找老板闹,直接上劳动主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会协调解决。
一根葱 发表于 2008-1-6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象山现在就是刀光剑影的生活
很常见啊
大家小心
gongming 发表于 2008-1-6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象山同乡网 ( 京ICP备10005750号 )

GMT+8, 2024-11-12 09:25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by 54xsr.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