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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金俊杰受贿百万是彻头彻尾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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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K 发表于 2013-5-8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陈有西新浪认证微博

@陈有西:会见原象山县长、宁波市人社局长金俊杰,所谓受贿百万,完全是个彻头彻尾的假案。宁波市纪委确实该自查了。 失去自由四个多月,纪委期间,反贪侦查期间,没有会见一次律师。律师到审查起诉才首次会见到。刑诉法原则被破坏,习以为常。

金俊杰.jpg
浪潮 发表于 2013-5-9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律师也许不是中国公民,不懂国情!
中国所有领导干部隔离审查期间,你律师有什么资格见面——“串通”?!
秋蚕的丝 发表于 2013-5-8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xuqingsong 发表于 2013-5-8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纪检委都有任务,为完成任务,总有几个人要倒霉滴!陈大律师也没有回天之力吧!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13-5-9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微博第一句话怎么看不懂?
一点点 发表于 2013-5-9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委办案的一线人员,绝大多数是把自己的脑袋挂在裤腰上,一不小心还要自毁前途,这绝对是一个高危高压行业。

甚至,作为他们的家人,还要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我所知道的,就有家属得了严重抑郁症,最终不得不放弃这一工作的人。

网上,一只猴子也可以说话。
一点点 发表于 2013-5-9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才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人。

尤其是在司法不独立,不公正的国度,律师能够自律的更少。
亮亮122 发表于 2013-5-9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布衣 发表于 2013-5-9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清官啊!是这样啊!真的哦!
布衣 发表于 2013-5-9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律师所言:受贿百万是假,难道是“不止”百万,言语明显有漏洞?如果这样,宁波纪委倒真的是失职了!
布衣 发表于 2013-5-9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实说,在如今的社会里,我是不相信有什么清官的,一旦被调查,往往是要不要追究的问题,但很多也是长官意志,上级的影响力很大!清官是不奢望了,如果当官能是个虽然有点小贪,但心中还是有百姓的“循吏”,老百姓就谢天谢地了!
春华秋实 发表于 2013-5-9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彻头彻尾假案"_------这个律师口气不小!!不平反说不过去了~~
甬象 发表于 2013-5-9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宁海人
甬象 发表于 2013-5-9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刑诉法规定:“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陈有西不得扰乱视听
比丘撑伞 发表于 2013-5-9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黄脸黄皮肤
谁像包青天
若要找得着
去海那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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