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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可凭购小票或发票 退高价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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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刀 发表于 2011-3-22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峡导报讯 (记者 曾毓慧 通讯员 李生林 高碧芬)在经历了抢购盐风波之后,这几天,厦门出现不少买高价盐的市民纷纷到店家要求退货的现象。

  据市物价局披露,厦门12358价格举报中心3月19日、20日24小时安排人员值守,及时疏导化解各种价格纠纷,共接到举报电话27个,其中,要求退还高价盐的电话达15个,占举报电话的56%。

  就此,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耐心向要求退货的市民解析相关政策,明确告知盐巴价格以政府统一定价为准,市民可以凭购物小票或有关购货发票到店家退货。
勿忘天堂 发表于 2011-3-2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跟象山没有关系
江海 发表于 2011-3-22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了又退、、、、、、:sleepy:
轻舞飞扬 发表于 2011-3-22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吃‘咸’了没事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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