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点 发表于 2011-6-16 15:19

【闻香识书之三(原创)】血色女儿红

本帖最后由 一点点 于 2011-9-6 08: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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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从起笔写简媜到最后潦草结尾,越写越觉惶恐,有朋友说我为什么从不愿意袒露心迹,要去写这些东东;亦有朋友说我要注意把文字写得疏淡一些,不然容易起腻,而我自己对这全无章法和结构的码字技术实在汗颜。曾经,我也是个热爱文学的文艺青年,一晃就成了买菜做饭的事儿妈,所谓的梦想丢到了九霄云外,只剩下这一橱的书,和尚未泯灭的购书欲。

血色女儿红
——简媜散文赏析

一、
简媜的文字,喜欢了很多年,书架上收藏的第一本她的书,是1995年由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简媜散文》,其后,又陆续买了《女儿红》、《以箭为翅》和《空灵》。最初遇见她的文字时,正痴迷于台湾的一批女作家,琦君的沉静慈爱,三毛的飘逸洒脱,席慕容的温柔淡泊,张晓风的空灵秀气……在我面前铺陈出一片崭新的天地,她们的文字,继承了传统文化的滋养,有着与语文课本里的呆板全然不同的唯美细腻,而简媜又与她们的柔情缱绻不同,自成一格,甚至奇幻诡谲。当我读到简媜《四月裂帛》的开头,“三月的天书都印错,竟无人知晓”一句时,仿佛一下子被击中,再层层剥开去,及至结尾处“四月的天空如果不肯裂帛,五月的袷衣如何起头”?对文字的迷恋,已超越情节本身。就这样,我一发而不可收拾地迷上了她的文字所散发出来的蛊惑之魅。

一点点 发表于 2011-6-16 15:28

本帖最后由 一点点 于 2011-6-17 11:49 编辑

二、

      还是来说《四月裂帛》。收藏的三本书中都有这篇代表作,可见此文之于简媜的重要性。三本书,购于不同时期,内容都略有改动。许多年以后,当我重新读到“把你的一品丝绣裁成放四段情事的暗袋”时,突然茅塞顿开,当年如天书般的《四月裂帛》,在新的版本里,“放心事的暗袋”修改成了“四段情事的暗袋”,并以张错的四阕诗做引,分割成四个章节,使文章的隐晦豁然明朗起来,多年前一直被我误读的一段生死恋,实则是不同时期的四段恋情。从初遇时浮光掠影的喜欢,到如今常读常新,既有“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的欢喜,更有从文字走入情境,如高山流水般的珍惜。

    再回头比较各个版本,发现有多处改动,09版的《女儿红》里加了副标题,“写给幻灭”,其它与07版的《以箭为翅》无异,三者间区别最大的则是95版的《简媜散文》。

   在第一段感情里,“三月的团云”改作“三月的驼云”,“放心事的暗袋”改作“四段心事的暗袋”,其它如“以make money为主的医匠”改为“以赚钱为主的医匠”,“女作家”改为“她”,这些细节上的变动,使文字更严谨,亦能使我们更好地参悟玄机,去理解一段不为人知的感情。“你既信仰了主,你当终生仰望,你既然住着耶和华的殿,享有他赐予的粮,你何苦再寻一座婚姻的空壳?”这段感情,因信仰而止步,“你只希望她到你的船上,你知道她的舟是怎么空手造成的?她爱她的扁舟甚于爱你,犹如你爱你的船甚于爱她。如果你为她而舍舟,在她的眼中你不再尊贵,如果她为你而弃舟,她将以一生的悔恨折磨自己”。这样的文字,是一种参悟,没有书写情爱和疼痛,却刻骨铭心,是理性之爱,是爱的大智慧。

    第二段感情,是衔文字做巢的笔墨之交。在这一章节里,改动的只有一处,“亲生的父母待寻”,被修正为“而亲生的父母——年前你才知道自己的身世,茫茫人海一隅,藏着你未曾谋面的亲生父母。我知道你等着见他们一面,期待从他们不知所措、尴尬困窘的眼神里萃取一点人世的安慰,那么至少在你二十八岁阖眼之时,你不是孤儿。”这段当年未曾描述的真相,经过数年之后,袒露出来,让人不禁扼腕叹息这“年轻而微弱的生命”的消失。那日,简媜借来一把轮椅,两人同看长河落日,“当我无法安慰你,或你不再关怀我,请千万记住,在我们菲薄的流年里,曾有十二只白鹭鸶飞过秋天的湖泊”。这一段感情,终不复可寻。

    第三段,改动最多,整段的删节,似乎暗示了这段感情在简媜内心深处的份量。“要不,你怎么老是叉橡皮筋偷袭我”,“挺喜欢捧你的大手,一支一支地啃你的指头”,两个人相处时的细节,再版时俱已略去。四十过二(改为“年已中岁”)的音色与二十又七(改为“绽放”)的华容,终究是离经叛道的爱恋,“我看到那一颗三十多年(‘三十’被去掉)为落的噙泪”,数字上的修改使年代更趋模糊。这是一段不被婚姻这座空城所承载的感情,亦是简媜不想被局外人知晓的部分,新版里,这些细节都已不复存在,就我个人而言,这部分的删节,甚为可惜,一个女人真实而感性的一面被抹去了,同时被删去的还有两个人之间相处时最令人感动的温馨与深情。

    “有一日,深夜作别,我内心击打着滔滔逝水的悲切,不忍责备你什么,只想一个人把漫漫长夜走完,你说起风了,脱下外衣披我,押我上车,在站牌旁频频向我挥手,然后孤独地走向你候车的街口。那一刹,我又剑拔弩张,想狠狠刺大化的心脏,遂在下一站下车,拚命地跑,越过城市将灭的灯色,汗水淋漓地回到你的背后,你多么单薄,掏烟、点火,长长地向夜空喷雾,像一名手无寸铁的人!我倏地蒙住你的眼睛,重重地咬你的耳朵:“不许动!”你回头,看我,错愕的神情转化成放纵的狂笑,我胜利了我说。”这一大段被删除的文字,是一个女人的至情至性。

    “唉,说说看,嫁给你有什么好处?”
    你提鞋,将灰烬敲出,说:“一日三顿饭,两件花衣裳,一把零用钱。”
    你捏我的颈子:“——再弹一次看看!”
    我喝口酒,又把烟灰弹进去。

    这一段感情的描述至此,戛然而止,余韵袅袅。

    最后一段感情,频频用典,使得这段文字,扑朔迷离,引人无限遐思。或许只是一段内心独白,又或许是暗寓一种新生,“也许应该寻松针,有朝一日,或许要为自己修改征服”。

    对不同版本的考据,并不能完全把握《四月裂帛》的艺术特色,只是简单的由文及人的喜欢;是从另一个角度,由微知著,去感受浮云流光的瞬息变幻。在《四月裂帛》里,简媜将复杂的情感变化,与绵密的古典意象融为一体,表现得极富张力又有节制,正是这种特立独行、瑰丽奇幻的文风,使《四月裂帛》成为最能表现其文字功力的散文名篇。

一点点 发表于 2011-6-16 15:34

本帖最后由 一点点 于 2011-6-17 11:54 编辑

三、

      如果就此误以为,简媜只擅长情感类题材,那么就大错特错了。她说:“到了我们这个年纪,不可能只活在自己的小恩小怨里,不可能只看到自己的饭碗、门牌、信箱,你会看到社区、看到国家、看到未来,当你看到这些问题的时候,就不会是一个单纯快乐的人,你开始感觉到有担子在你的肩膀。”这足以代表了简媜精神境界的高度。在这样的高度上,使她的作品更具有深度和广度。

    简媜1961年生于台湾宜兰,13岁时,父亲因车祸过世(“父亲”成为后来创作、追寻的焦点题材之一,如名篇《渔父》)。1979年考入台大哲学系,次年转入台大中文系就读。大学时,其文采逐渐崭露头角,相继获得台大文学奖、台大文学院学生奖、全国学生文学奖,并出版了首部散文集《水问》。毕业后,她数年于佛光山整理星云大师的书稿,兼翻译经文,这段经历,对她的行文风格产生深远影响,使她坚定了以文字作为她一生坚持的方向。“我喜欢佛光山,也有心追究佛理,但是,写作是我最最看重之事,我必须下山,走入人群,更真切地接触这个世界,用生活来丰富我的创作”。

    《女儿红》是简媜写得最好的散文集,收录了从91年至96年五年间的作品。这是一本探勘女性内心世界的书,亦是简媜个人精神突围的历程,她一直在探寻她生命的原乡,从个人命运的追寻,到家族到群体命运的观照,在断断续续,反反复复的阅读之中,以往文字的瑰丽奇异有所削弱,其作品所流露的,更多的是对女性角色的社会定位、自我生命的压抑和成长的探究。因为这份厚重,使我没能从头至尾完整地阅读,但我却分明看到了一个女人,在坚持纯文学创作这条路上,踽踽独行的景象:“一个天生地养的女儿就这么随着锣鼓队伍走过旷野去领取她的未知;那坛酒饮尽了,表示从此她是无父无母、无兄无弟的孤独者,要一片天,得靠自己挣。”那是简媜煮字为生,用生命的苦厄酿造和淬炼的一坛血色女儿红,闻之醇香扑鼻,饮之余味深长。

tange 发表于 2011-6-16 15:48

要是有点出差的时间,倒是可以读点书。平常的日子里,疲于奔命。

小拉 发表于 2011-6-16 16:38

简媜是个漩涡啊,把你漩进去了。。。

有一说一 发表于 2011-6-16 17:30

楼主是爱读书之人:se

纨绔 发表于 2011-6-16 18:50

好文,拜读:strong:strong

蔡启发 发表于 2011-6-16 20:04

对文字的迷恋,已超越情节本身。

勿忘天堂 发表于 2011-6-16 22:48

:se:se:se读后感言

纨绔 发表于 2011-6-18 11:55

音乐太伤感

一点点 发表于 2011-6-18 12:05

喜欢拜读她的短篇:相忘于江湖。
TO:这个冬天不太冷(转)

    一直以为,除了简贞,还有谁能写出那样的《相忘于江湖》。

    文学也有一座江湖,用来成全你我与隐者不寻而遇之缘分,我与简贞的相遇,全拜赐于造化的阴差阳错。
  
    人世的爱情道路常常通往疆场,征战之人屡战屡败,却也屡败屡战。然去势已定,折戟沉沙之即,寻常人难免会心生孤注,能于最后一刻亢龙有悔者,人间何其寥寥?但凡有此明心见性者,却往往是爱情命定的独孤求败,他必得以孤绝面目示人,以铿锵吐字惊世骇俗,否则便无以匹配其飘逸磊落、大气磅礴之个性,故文亦如其人。初读《相忘于江湖》,惊骇于作者(注明为简贞)驾驭文字之功力已炉火纯青至可信手拈来,深感其情操无不透露着妙悟轻喜之智慧。
  
    初识即已钟情,又不禁心生仰慕,遂广为收集简贞作品以求一一拜读,只稍事两三篇,便顿觉极目尽望的文学视野里,她既是那座令人肃然仰望的大雄峰顶,让毅然攀涉绝峰如我者,神往其飘渺身影之曼妙不可方物,却只能兀自兴叹“云深不知处”,但既已有幸得入此奇境,就注定要为其所倾倒而心生皈依的虔诚。
  
   我俨然以追随者自居,可叹事实却与我玩笑。在简贞文集《以箭为翅》篇末处,她的《相忘于江湖》,分明是在快意云鹤生涯结交萍水知已的无心之得,又于儿女情长何干?心中尽管失落,却也不得不承认:此《相忘于江湖》实非彼《相忘于江湖》,先前的《相忘于江湖》,作者竟然另有其人——风约湘裙。
  
   倘或仅从两篇《相忘于江湖》来看,的确会认为风约湘裙之文采气势犹胜于简贞之上,但若知晓了简贞,便可从风约湘裙遣辞断句的章法中循出简贞《水问》之文格神髓,于行文走句间观照出简贞扶手执笔之意象。倒是风约湘裙此人,忽如一缕飘至眼前的迷烟,勾勒出种种猜测,只为世人留一瞥惊鸿侧影,让人茫然不知其为何人,尤其文章又出落得如此风姿卓越,能舌吐莲花渡已渡人,实在不可将其简单归结为是对简贞的临摹,相信她必然心怀了对真性大化的敬畏,故而自有她所透彻的觉悟,至于我们的不辩真假,则完全是出于爱屋及乌的自觉。
  
   一场意外的精神邂逅,为我苦闷的人生拂现出另一段柳暗花明,天地也竟然由此豁朗,是以境遇之阴差阳错,妙在于己弥足珍贵,于人可堪玩味,何不听任而将错就错?
  
   然而,我仍郑重在此将两篇《相忘于江湖》分飨于有心人,本意不在区别比较,正名也不为纠错,求证的结果已然不重要,唯贞信形而上之大同,应如简贞所述“如水合水,似空印空”,观者自有明眼师来……

一点点 发表于 2011-6-18 12:08

风约湘裙之《相忘于江湖》

    隔一程山水,你是我不能回去的原乡,与我坐望于光阴的两岸。
  彼处桃花盛开,绚烂满天凄艳的红霞,你笑得清浅从容,而我却仍在这里守望,落英如雨,印证我佛拈花一笑的了然。爱,如此繁华,如此寂寥。
  起身,然后落座,知道,与你的缘份,也只有这一盏茶而已。结局早已先我抵达,蛰伏于五月的一场雨,十分钟,或许不够一生回忆,却足以老去所有年华。
  五月的天空泼满青釉,你瓷青的衣襟在风里飘拂。阳光遍地,你信手拾起一枚,放进我手里,说:“我爱你!”三字成谶,我被你一语中的,从此,沉重的枷锁背负我每个梦境,明知无望,却固守着仅存的坚持,以为,终究可以将你守侯成最美的风景。
  若青春可以作注,我已押上一切筹码,只待你开出一幅九天十地的牌久,示我以最终的输赢。谁知,你竟中途离开,衣袖随长风斜过,拂乱了赌局。无人坐庄,这一局牌宛然三月桃花,错落于五月的湖面,飘散了满湖的灰飞烟灭。
  遂重新检视命运,看它如何写就这一段际遇。暮色四合,天边的浮云已渐暗。人走,茶亦凉,有明月,照你的背影涉水而过,十丈红尘饰你以锦绣,千朵芙蓉衣你以华裳,而你竟无半点回顾,就这样,轻易穿越我一生的沧桑。
  摊开手掌,阳光菲薄,一如你的许诺。太爱你,所以希望你以许诺勾兑眼泪,以永恒明见柔情,却不曾料到,岁月将你的微笑做了伏笔,只待风沙四起,尘埃遍野,便折戟扬刀,杀一个回马枪,陷我于永无翻身之日的险境。
  没有狂歌当哭的勇气,却在倒地时明心见性,瞥见万里风沙之上,有人沉腕拨镫,疾书一行字:“相忘于江湖”。朱砂如血,触目惊心。
  忘,谈何容易?烟水亭边,你用青色丝绦挽就了我的心结,江南的水光潋滟了你的眼,你已是我一生的水源,润我干涸的视线,柔我冷硬的心痂,忘记你,不如忘记我自己。
  而夜幕,却依旧如期降临,深冬的风替换曾经的烟花三月,举目四望,偌大的桌边只我一人,空对,一盏冰冷的茶。
  竟是不能不忘。
  也罢,且学你拂袖而去,菩提树下觅一方青石,静待,看沧海变桑田。
  你已到达彼岸,水草丰美,桃花怒放,便是落雨,也有一番风细柳斜的心事。我只能做到起身离席,却仍无法与你同步。其实,又何曾与你同步过?一盏茶的爱,终我一生,也只有这一盏茶的温度,由暖而凉,片刻而已。
  你抬手落笔,转折勾挑出青春的天书,我是你无法辩识的狂草,短短一行,被你飞快地写下,翻过。再提起,只怕也要在多年以后,由阔达圆和的魏体悄然重写,方可看清,当初的挥毫泼墨,竟是如此轻易,如此不堪。
  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醒来时,天依旧清亮,风仍然分明,而光阴的两岸,终究无法以一苇渡杭,我知你心意。
  无须更多言语,我必与你相忘于江湖,以沧桑为饮,年华果腹,岁月做衣锦华服,于百转千回后,悄然转身,然后,离去。

一点点 发表于 2011-6-18 12:10

简贞之《相忘于江湖》
  
    沉醉东风〈渔父 〉 元.白朴
  
    黄芦岸白苹渡口,绿杨堤红蓼滩头。 虽无刎颈交, 却有忘机友。 点秋江白鹭沙鸥,傲杀人间万户侯,不识字烟波钓叟。
  
  
    夏日江畔,从小酒楼的窗口望去,三山带二水,远的两座小山,被近的那座翠峦掩去半面,倒像丫鬟左右站着,帮小姐梳妆。此时,只见峦影印在江面,孟夏晴朗,那影子也染了一层薄薄的青色,十分可人。四五船帆,分剪江水,有的是撒网渔郎,或城外客,邀了旧雨新知,游江寄趣的。此地春夏之分不明,虽是孟夏月令,还留了春意。点点日光洒了半江银屑,水波浮荡,十足是一条暖江。江畔地形如一条白蛇,除了渡口、船坞,其余皆是杨柳、芳树;柳丝闲闲地拂扫江面,无风时,又似执帚打个小盹儿,芳树则起了野兴,自摘花盏,掷打树下闲人。
    春茶初沏,原想在小酒楼上消磨半日,翻阅古诗卷;光景诱人,此时读诗,未免糟蹋了天地文章。想前代骚人墨客,溶其景入其情,得天地俪文之神髓,才吟出好诗词。我若不赏玩眼前风流,偏向字句里钻,好比千里迢迢寻访美人,开口向她讨图像以睹芳容一样迂腐了。还不如掩卷,暂时做一个不识字的钓叟。
    楼下,几张木桌,只开了数座;游人未返,当地的正顾着做营生,所以生意淡淡地。偶有三两句人语传到耳边,随后又尘埃落定。我想这辰光正有助于远眺江面帆踪,回赏酒楼雅致,分外感到可喜。
    这也是我每到一城,总先探听当地有些什么茶坊、酒楼、客店的原因了。能得一处风光妩媚的楼阁歇坐,一盅清茶或一壶薄酒,叫小哥送几碟本店知名的吃食,一个人耳根清静地神游半日,有雨观雨,有风听风。或读几页随身带着的诗卷,写几行短笺,遥念故友;笺成,也不寄,水程陆路皆遥,此时此地此景牵念此人,虽然修得几段心情,待友人展信,我早在另一时另一地牵念另一人,故笺成等于心到了,不欲付邮。如此行旅,一卷古诗后面夹了一叠短笺,书愈读愈厚了。
    做一名异乡游吟客,深知“忘我”之美。既忘了名姓、乡园、志业,亦忘却经史子集。空旷着一颗心,仿佛从来不曾见识什么悲哀的、忧伤的,也不认得欢喜的,甜馨的。则耽留在此城中,所遇合的风土人物皆是“初滋味”:娇柔的姑娘,是初相见的美人;壮硕的少年郎,是初相见的汉子。铿锵的土腔,是初耳闻的乡音;缱绻的古谣,则是我的初断肠子。
    楼下忽然起了喧哗,一位老叟与掌柜的大声说话,谦恭带笑,又争着定夺什么,有熟识他们的客人隔几张卓喊那老叟,见他忙着说道理,自个儿推椅走来了,也是一路喊话的,不像招呼,倒像是他们争论的事儿他都有主意了,气势很盛。酒楼的小哥儿们,不去伺候客官,倒是箭步往门外走,硬把等在外头的一位壮小子给拖拉进来,他粗布衣履,看来是个渔郎,在江面学堂认斗大鱼字的,一张脸黝得发亮,神情腼腆,眉眼间还有梦未醒,打出娘胎,就知道人间有他一份美事的那种梦。此刻,他与老叟被众人拥着,说话没他的份儿,他就光顾着给人左右瞧,摸鼻搔耳,怪难为情的。好打趣的小哥儿拍他膀子,不知什么词,惹得众人大乐。如此撩拨一会儿,我才听懂一老一少是父子,那年轻的有中意的姑娘了。老父特地为这事上酒楼找掌柜的说生意。有个小伙计斟一碗余酒,强要那壮小子喝,众声故噪,眼看是非喝不可了。那老叟停了话,以手背扬他儿子胸膛,声音亮如洪钟。
    “羞啥?都快讨媳妇儿了,喝!给人瞧瞧咱们家的种!”
    仰脖子,气都不顾,一咕噜,还出空碗。大白天一碗快酒,若不是真真地盼到他分内的美事,谁也没这等痛快的。老叟拿眼觑他结结实实的儿子,没别的话,就是打心底信任这人世间的。
    父子二人,披网抗篓走了。小酒楼还热乎着,伙计们上下楼梯的脚步勤快起来,带了飞。仿佛老天也给他们备一份厚礼,什么都不必问,信它就成了
    我看绿柳如烟,江鸟飞歌,这天地文章原是要诱人入梦的。识字的梦不进去,不识字的樵夫钓叟、闺女渔郎梦进去了,成就人间俪句。
    楼梯响起脚步声。半日闲坐,虽未抬头,已能分辨小哥儿、客官的步子了。小哥儿的声音里头夹了碗碟味儿,而此时上楼的脚步声很嫩,没干过粗活儿的。
    隔几张桌,落座,一人。
    寻常布衣,盛年岁数。小伙计招呼过了,下楼。他摇一把字扇,溜一眼楼上陈设,又四下无人般端坐着,是个识字的,不仅懂,也通晓。适才,从我身旁走过,明明白白一阵墨香。
    芭蕉窗前,墨砚旁,经年浸润,才能养出骨子里的诗书气质。人虽面貌殊异,行止不同,然而有没有墨华却瞒不了谁。不换名帖,未露谈吐,明眼人照一面,也就心里有数了。
    从他品茗风度,虚拳清喉后,以碗盖推出茶汤,端至唇边,吹扬热烟,浅浅地品一口,归放原位,而后徐徐运扇。倒不难看出,赋闲时是文人雅士,应世则能运筹帷幄。
    一袭布衣,大约用来避人耳目了。
    是访友不遇?这样的人真要访旧,焉有不遇之理。
    是为稻粱谋,在外奔波的?他神定气闲,绝非餐风露宿之辈。
    是厌倦了锦绣宅第,来杨柳江岸喝一口闲茶的吧!
    老叟、渔郎所信任的人世间里,总有不信任的独游客,在茶店、酒楼上。
    我不动声色拿捏他,已半晌了。酒楼上只剩他与我二人,他又如何揣测风霜满面的我?
    独在异乡为异客,目遇间,已说尽半部人间。我不欲扰人,亦不欲人扰。相见欢,无声胜过千言万语。若萍水相逢中, 急急忙忙道扰、问名姓,则落了俗套。此时此景,会在这儿独坐的,都是入世风尘里的出世客。
    他起身,飘袂而去,迎上来另一批游客,笑声震动屋瓦,倒也没震走他留下的优雅身影。
    午时分,吃客如潮涌。我让了座,驿途中总有清淡的民家小馆,赏我一人吧。
    掌柜的说,茶钱已经会过了。刚刚摇扇的那位爷,说是与您相熟的。

一点点 发表于 2011-6-18 12:11

童鞋们,原谅俺的考据精神吧。:L: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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