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根 发表于 2010-8-13 16:28

象山海岛出租车无法上岸 只因运管认定为“小客”【图】


         象山海岛出租车无法上岸只因运管认定为“小客”


【来源:浙江在线新闻网站www.jdnews.com.cn】


三门口大桥是海岛30辆出租车的禁区。


      【浙江在线08月13日讯】南田岛是个海岛,岛上有一乡一镇——高塘岛乡、鹤浦镇,共有6万居民。前年9月,象山县三门口跨海大桥通车,岛上的大小客车、货车,私家车、残疾车,从此都可以上桥出岛。
      但是昨天,记者才得知,大桥开通2年了,塘岛乡、鹤浦镇的30辆出租车仍被困死在岛上——象山县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禁止高塘岛乡、鹤浦镇出租车上桥出岛,一旦发现,就要重罚。

               出租车不准出岛大量“黑车”抢生意

      36岁的黄友孝是高塘岛乡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因为载客上桥出岛,他已经被处罚过两次了。
      “去年,我送一名病人去石浦台胞医院,为了救人上了大桥,结果被运管部门抓住,罚了1200元;几天前,去石浦送一个客人又被抓住,到现在营运证还被运管扣着,说交1000元才能拿回来。”
      海岛上的“的哥”、“的姐”告诉记者,高塘岛乡有14辆出租车,鹤浦镇有16辆。30辆出租车都被“困”在岛上。
      “现在大桥开通了,游客也多了,想坐出租车上桥出岛的人很多,但是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生意溜走。”有“的哥”告诉记者,不是不想做生意,实在是罚不起。
      那么,岛民要出岛怎么办?很多人只能选择坐“黑车”:大小客车、三轮车、残疾车、甚至还有皮卡车,70元到80元载一个人,顺利上桥出岛。
      “没有营运资格的车都能出岛,我们却不能过桥。”黄友孝一声叹息。

                     采访运管遭遇一波三折

      象山县公路运输管理部门,为何要限制出租车过桥?
      前天下午,记者致电象山县运输管理所石浦管理站站长费翔,希望能当面了解此事,却被拒绝。
      记者决定,跟着要出岛缴罚款的出租车司机黄友孝一起去运管所看个明白。
      昨天上午8点30分,上班时间。记者来到象山县运输管理所石浦管理站,大楼里只有2名工作人员。记者等了近1个小时,管理站主要领导都没有出现,工作人员解释,他们出去办事了。
      同时,黄友孝想缴纳罚款,把营运证拿回来的请求,由于主要领导不在,而未被执行。
      上午10点,记者来到象山县运输管理所,又被告之,要采访此事,必须征得上级部门同意。
      上午11点左右,记者几经周折后了解到,象山县交通局运管科科长俞胜才将代表官方,对此事进行解释。
      记者来到俞胜才科长的办公室,却发现大门紧闭。电话联系后,俞科长告诉记者,自己外出办公,要下午才能回来。
      昨天下午4点多,记者终于再次联系上了俞胜才科长。

                  记者三问运管出租车为何不能出岛

      记者:海岛的30辆出租车为什么不能上桥出岛?
      俞胜才科长:他们是海岛区域经营的小客,不属于真正的出租车,也就是说,他们只能在高塘岛乡、鹤浦两个乡镇从事客运。
      听了俞科长的说法,出租车司机拿出了象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颁发的道路运输证,证件上的经营范围是“客运(客运出租)”,只是在备注里写明“限海岛区域客运”。
      “按照道路运输管理的规定,出租车单向通行是不受限制的,比如宁波的出租车,可以拉客人去杭州,只是不能在杭州区域内驻地营运。”出租车司机黄友孝说。
      对此,俞科长强调,根据备注栏的限制可以认定,它是区域小客,不是出租车。
      记者:运管部门罚款的依据是什么?
      俞胜才科长:《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出租车必须在核定的营运区域内营运,不得异地驻点营运。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出租车驾驶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行为的,可以处罚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这个处罚标准是针对出租车的。既然已经认定我们是客运小客了,为什么又要用出租车的条款处罚我们?”对此,黄友孝等出租司机很不解。
      记者:是否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改罚款为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出租车出岛?
      俞胜才科长:这个需要联合多家政府部门采取措施。现在目前来看,时机还不成熟。

BAOMAMA 发表于 2010-8-13 18:18

搞不懂他们的.....:sd

junxienb 发表于 2010-8-13 18:41

执法者违法,请检查部门出来给个说法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10-8-13 19:34

多收钱才是王道。

我心狂野 发表于 2010-8-13 20:02

石浦的出租车还不让上丹城呢,几年前就闹过

浪潮 发表于 2010-8-13 20:05

“这个处罚标准是针对出租车的。既然已经认定我们是客运小客了,为什么又要用出租车的条款处罚我们?”
    象山的土政策太多,这些出租车发的营运权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写明出租车,处罚依据也是出租车管理条例;却不承认他们为出租车。
    这为这件事情与交通部门交涉三年,他们也说不出所以然。在法制年代,政府部门不依法行政,这是最大的腐败!

空子 发表于 2010-8-14 04:41

背后的利益作怪。
如果能为民生考虑,这是很容易解决的事情。

山鹰猎狐 发表于 2010-8-14 10:14

地方保护主义

flsimon 发表于 2010-8-14 12:43

要不要鹤浦高塘的司机们来个罢工?

勿忘天堂 发表于 2010-8-14 13:08

老大难的问题·
政府说了算·!!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10-8-15 09:02

回复 10# flsimon


    这么点人罢工连个声响也没有,而且还乐了那些黑车们。

flsimon 发表于 2010-8-15 10:49

回复 12# 天涯海客


    :P 说的也是

纨绔 发表于 2010-8-16 07:06

想起以前有句老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P;P

吉米 发表于 2010-8-19 13:16

我就罚你没商量。。。我就不修改条例看你们怎么办

徐先锋 发表于 2010-8-19 15:00

现在有些政府部门,一天到晚都看不到所谓的领导!理由都很充分,去外面办公事!其实还不知道躲在那里玩猫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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