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落成泥 发表于 2010-7-23 09:14

给深圳制造“历史遗留问题”者,该当何罪?

本帖最后由 零落成泥 于 2010-7-23 09:16 编辑

给深圳制造“历史遗留问题”者,该当何罪?
          深圳新闻网评论员申思行  
   
    年轻,一直被认为是深圳的优势。相较于三千年的西安,六百年的北京,深圳三十年蓬勃爽朗的历史,自然派生出一股初生牛犊的朝气和踌躇满志的自信。但是,在面对城市管理和发展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时,年届而立的深圳市的“有关部门”却众口一词将其归结为“历史遗留问题”,岂非怪事?
   在已有公开报道中,公积金覆盖面窄小、违法建筑遍地开花、已售商品房无房产证、出租车牌照管理、学位严重不足、市政建设进度迟缓、代课教师怨声载道等统统被“有关部门”打上“历史遗留问题”的免责标签。推而广之,连道路交通拥堵、公交资源匮乏、档案管理费高昂、社保管理惹怒锤子、清水河臭气熏天、泥头车频频肇事等,都无一不被归咎于“历史遗留”。
  就在最近,市住建局在答复桃源村审计问题时称“这是10多年前的遗留问题”,在回答公务员福利房问题时答案还是“历史遗留问题”。上行下效,就连石岩水库边一个废品站难以搬迁,街道办的理由也是“历史遗留问题。”
  “历史遗留问题”,被频繁当作一个搪塞质疑和问责的创可贴。2004年开始推出的新闻发言人们像复读机一样念叨:历史遗留问题……
    深圳的历史是深圳人民创造的,是由千百万民众汗水堆积起来的,将所有因管理失当、监管缺位、投入不足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的问题,都归罪于“历史”?那岂不是将三十年来筚路蓝缕,艰苦卓绝,开拓创新的深圳“拓荒史”描绘成了“问题史”?这是恶意污蔑!这绝对不符合科学的客观的唯物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
   “搬动一张桌子都要流血”。不可否认,在深圳的发展过程中,确实产生了许多顽疾,但这不应该成为豁免的金牌。任何问题,都有其当初参与、负责的人。按照实证主义史学和年鉴学派理论,深圳足够年轻,城市发展的绝大部分细节都有案可查,有源可溯。即便密如蛛网、乱如团麻的线索会让考据核查人员晕头转向,但不是还有一千多万明辨秋毫的市民网民吗?何不让全市人民一起来探究:是谁制造了那些“历史遗留问题”?是谁在历史的那头扇动翅膀让今天的深圳骤起波澜?
    今天的我们创造着明天的历史。但“遗留问题”似乎已成为一种习惯:房价水价菜价公交价还在涨,布吉关梅林关南头关还在堵,教育配套设施依然滞后,新洲河布吉河越来越臭……这些都将有可能成为深圳发展路上的“地雷”。对于今后是否还会建设公务员福利房,建筑工务署的官员扭捏作答“这个问题很敏感”。难道把问题归咎于“历史遗留”的动机,除了为现存的窘境找借口,还在为以后的问题埋伏笔?
    对历史遗留的问题倍加珍惜就是不碰,如断头路;对历史遗留的财富却弃之荒野甚至破坏,如古村落、石板路。“历史遗留问题”竟然变成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政绩制造模式,这是一种无赖行为还是默契行为?对于种种问题,如果一直没有针对具体责任人的问责,一直将“历史”当作可以随意打扮、调戏的姑娘,那要是真有一天百姓站出来要求对质,怎么办?历史不是好惹的!
    站在深圳三十年历史节点,既然讲成绩时,可以总结出那么多金光闪闪的经验,那检讨问题时,也不能蓄意推卸给“历史”,而是要严肃地审视,梳理一下三十年来的争论、挫折、灾难和教训。
    报喜不报忧,选择性书写历史,将会使历史简单化,娱乐化,泡沫化。三十年的盛典,不能只有喧腾的庆祝,还要有严肃的反思,批判的继承。一个健康城市、健康社会、健康的管理者,不能躺在功劳簿上翘着二郎腿俯视众生,而要时刻检讨:此前三十年为何没有能够发展得更好?此后三十年如何避免制造更多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十岁的深圳,不必暮气沉沉地拿“历史遗留”遮羞;三十年的深圳,不能只有光荣榜,没有耻辱柱。

行什 发表于 2010-7-23 09:35

本帖最后由 糖葫芦 于 2010-7-23 09:41 编辑

开荒淘金初期,资本疯狂掠夺资源,政府疯狂收获政绩,在法制不健全的环境里,利益既得者维稳是他们最明智的选择。

六株头 发表于 2010-7-23 10:16

贪婪和不负责任是两颗最大的肿瘤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10-7-23 11:26

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那些事情让继任者去费脑筋吧,我只想稳稳当当捞一把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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