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野佬 发表于 2009-6-18 08:47

对邓玉娇案结果的一点看法

对邓案我们的了解也是仅限于报道。此案可从三个维度去说,一是政治考量。政府官员在娱乐场所胡来,政治影响恶劣.二是民意趋向。同情弱者,憎恨恶官。三是法律审判。这是出结果。我想不管邓玉娇如何值得同情,死者如何可恶。我们假设一下,按现行法律,如果死者强奸了邓玉娇,也罪不致死吧。跟现邓案的处理结果两相比较。有人说,邓玉娇自由了,法律失败了。司法真正独立之路还很远,大众的法律意识也是一样,法治国家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应理性思考这些案子,而不应以同情代替大脑!

[ 本帖最后由 花港杨晟 于 2009-6-18 09:58 编辑 ]

西楼 发表于 2009-6-18 09:32

杨大哥讲话理太偏,

法律只是工具,是维护社会秩序、调解人与人关系的工具。

因此既然是工具,它也就并非万能,这个东西全世界如此。

虽然法律不讲条文会流于肤浅,但拘于条文则又显得古板,因此在不违反大的原则之下,灵

活变化才是根本,这种灵活变化只要体现出人文关怀,我觉得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从大环境来看,乱世才用重典。而如今能够宽容的尽量宽容,还是符合发展方向的。

司法独立从来都是法律人的梦想,从来没有哪个国家是真正司法独立的。

中国人治国讲究的是松弛有道,执法更是如此。

超大容量 发表于 2009-6-18 10:54

恶官该死:lol

如梦一场 发表于 2009-6-18 12:06

看邓贵大这个名字就让人觉得恶心。

六株头 发表于 2009-6-18 12:14

六株头一声长叹、、、、、、

青春的速度 发表于 2009-6-18 12:17

:L :L :L

塔山野佬 发表于 2009-6-18 13:29

有文化的人对法的认识,还停留在“以情代法”的阶段,更不用说没文化、文化不多的人。

砍柴人 发表于 2009-6-18 14:22

已在砍柴人一边给你回帖

[ 本帖最后由 砍柴人 于 2009-6-18 14:31 编辑 ]

nbda00877479 发表于 2009-6-18 14:35

希望对任何人都公正.但这件案子是民众用网络炒成的.死者是可恶的,邓玉娇是凶残的......法律是随编的.法院是配合网络民意的.公务员是网民最恨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对邓玉娇案结果的一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