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速度 发表于 2009-5-13 19:25

70码

原文:公众对杭州富家子飙车撞人提出三大质疑   
   疑问二:肇事车辆时速仅为70码?
西湖交管部门第一次的新闻发布会,初步认定肇事车辆时速是70码,依据是当事人的陈述及相关见证人的陈述。
    这引起了更多人的质疑。当时现场的目击者称,谭卓被车撞击时飞起来近5米高,显然70码的时速是不能成立的。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车辆专家认为,根据肇事车原厂的刹车顶级配备,100公里时速刹车到0大概需要35米,车辆撞到人以后过了50多米才停住,根据驾驶员的本能反应,假设他当时全力刹车,车速至少在百公里以上,按照这条道路限速50公里,说肇事者当时超速在一倍以上,绝对不算冤枉。
    交管部门这两天陆续发布的信息,并重新到现场对车速进行测定,但公众仍心存疑虑,肇事车速测定能否再透明些?
       
   记得82年世界杯,南斯拉夫队在丹麦主裁索伦森对西班牙队的偏袒之下,以0:1输掉了对东道主西班牙那场关键之战,南斯拉夫电视台频繁播放索伦森的特写镜头,解说员在一旁高喊:“记住这张脸!”
   如果,最后对肇事车辆车速最终认定是70码的话,那么我想我们对这名交警是不是也要高喊:“记住这张脸!”

[ 本帖最后由 青春的速度 于 2009-5-13 19:29 编辑 ]

星晨CC 发表于 2009-5-13 19:42

刚在“19楼”上看到这个消息了,太痛心了,这么一个帅气有才华的浙大学子被疯狂的跑车瞬间带走了生命,肇事者事故发生后麻木不仁莫视生命的表现让人痛恨!警匪一家!这帮杭州的警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zhangjinjie 发表于 2009-5-13 20:38

强烈鄙视.....

み岆\棈ゞ 发表于 2009-5-13 20:53

:funk: :funk: :funk:

一缕阳光 发表于 2009-5-13 20:58

:L :L
只有无言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09-5-14 10:15

为什么这样的人,称谓前也要加上"人民"两字?

超大容量 发表于 2009-5-14 10:56

这张脸一看就很贪 这个胡某怎么不一头撞进油罐车

匆匆001 发表于 2009-5-14 13:21

昨天才看到新闻,据韩寒说应该有120码,他也算业内人士吧
愿早日还逝者及其家属亲人一个公道!生命岂可用来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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