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根 发表于 2008-8-12 08:12

象山:轿车突开门 骑车人撞门身亡


             象山:轿车突开门   骑车人撞门身亡
   

      本报讯(记者 诸新民 通讯员 郑杰) 今年不满18周岁的小霞(化名)没有想到,因为自己下车开车门时,竟导致一起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昨天,记者从象山法院了解到,小霞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此外,她还将面临数十万元的民事赔偿诉讼。
  去年9月,小霞搭乘朋友张某的轿车从松兰山回丹城。晚上9点许,车子行至目的地,在路边靠右停车。当时坐在后排的小霞打开左侧后车门准备下车,没想到在车门开启的一刹那间,一辆电瓶车从轿车的左边疾速驶过,正好与车门撞个正着,造成电瓶车驾驶人俞某受伤倒地。俞某因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认定,由于小霞当时打开左后车门时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员张某承担次要责任,死者俞某不承担事故责任。日前,小霞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检察机关起诉到象山人民法院,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从象山丹城交警中队了解到,仅上个月,丹城城区因驾驶员或乘客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就有16起。“其实这样的悲剧,只要交通行为人稍加注意就不会发生。”主审法官说,希望这个案子能给每个交通参与人敲响警钟。 [来源:东南商报]

成根 发表于 2008-8-12 08:12

:funk: :funk: :funk:

错觉 发表于 2008-8-12 09:03

太可怕了
昨天从石浦回宁波,在旦门一带,看见两辆小轿车追尾
当时交警已经在事故现场了,:funk: :funk:

小妮子 发表于 2008-8-12 09:24

嗨,确实可怕啊!!11

山水情 发表于 2008-8-12 09:33

大家都要小心,生命无价!

毛毛 发表于 2008-8-12 09:45

生活中要处处注意安全!

匆匆001 发表于 2008-8-12 10:00

多看一眼就可以避免的悲剧啊

白松 发表于 2008-8-12 10:27

建议左边的不要下车,真的要下先看清后面有没有人,真的很危险。

vinpoo 发表于 2008-8-12 11:59

驾驶员一定不要侥幸,一定要提醒搭乘人!

hcqi 发表于 2008-8-12 12:58

不知电车当时的时速是多少?

空子 发表于 2008-8-12 13:23

看见路边刚停下车子,还开这么快?

安全时刻要牢记在心啊!

hyb-5123 发表于 2008-8-12 13:27

出门一定要注意安全!

鴛鴦戲氺 发表于 2008-8-12 21:06

:L :L :L :L :L

吉米 发表于 2008-8-12 21:44

死的真怨

依情 发表于 2008-8-13 19:55

原帖由 白松 于 2008-8-12 10:27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建议左边的不要下车,真的要下先看清后面有没有人,真的很危险。

我每次都是从右边下,下之前都会看后面有没有人!!其实那个骑电瓶车的人是不是也有责任呢????值得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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