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1月13日电(记者沈翀)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草案网上调查时间过半,综合调查支持率在八成以上。但调整“五一”长假与5个小长假方案的支持率却只有67%和76%,仍有不少人支持保留“五一”长假。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老百姓对5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能否落到实处,仍存有普遍疑虑。
带薪休假制度符合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虽然它与黄金周一样本质是制度化实现劳动者的休息权,然而形式上的区别导致带薪休假惠及大众更为困难。黄金周作为全国统一的放假安排,具有全国一盘棋的强制性;但是实践中,不给加班费、任意延长劳动时间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还屡禁不绝。相比较而言,带薪休假是一个富有弹性的制度,面对千差万别的企事业单位,如果没有强力监督制度就难免会口惠而实不至。
其实带薪休假的提出由来已久,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对此已有明确规定。1995年开始施行的《劳动法》也有专门的条文谈及带薪休假。然而由于操作性不强,加之缺乏刚性约束,带薪休假对大多数人而言仅是一项写在纸上的权利。
落实带薪休假对政策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征求意见稿》却仍存在一些软肋。比如对带薪休假的规定重点仍偏重于划定带薪休假的资格条件,缺乏执行这些规定的刚性约束条款和机制,其处罚措施仍不足以起到震慑效应。
带薪休假的执行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劳动执法监督力度。在就业难的压力下,休息权或被束之高阁或时时受到侵害,不能奢望企业心甘情愿地让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必须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和推动政策的执行。
从长远看,带薪休假制度的最终落实需要全社会形成重视劳动者休息权的氛围与文化,让各企事业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身认识到,休息权与劳动权同样是我国《宪法》赋予的人身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