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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神祗信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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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根 发表于 2007-11-11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向视为“封建迷信”的民间信仰活动得到社会普遍尊重与宽容。各级政府的文化自觉意识逐步提升,注重发掘、保护、开发、利用这一社会文化资源。在这种宽松的社会背景下,民俗文化意识迅速回归、民俗活动空前活跃。民间信仰作为人类学、民俗学的研究对象,是客观、普遍存在的;研究者只有排除来自认识上、情感上的各种偏见,才能客观、公正、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揭示其形态、结构及本质特征,有的放矢加以批判、引导、“改造”。
      
      首先,民间信仰的指导原则是“惟灵是信”、“有灵则行”,追求世俗物质满足与精神愉畅,它没有正统的宗教神圣、崇高的情感体验,不看重神格、神灵族属谱系,只关心能否实现愿望、带来吉祥。在民间信仰中,人与神并不总是上下级关系,更多的是一种平面的、相互利用的关系,这是它区别于一般宗教信仰的根本特征之一。但是,对于神灵的敬奉,一开始就起到约束个人行为、维持社会秩序、劝恶向善的积极作用。我国古代虽然有“敬鬼神而远之”的传统,但更多时候它是维护社会的一种超现实力量、为有序社会所时时借助。
         
      其次,《礼记"祭法》规定了历朝甄别神祗的五条原则:“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如最早见于《北齐书"慕容俨传》的城隍,本是腊祭八祀中水庸之祀,史书中记述其兴风作浪、防旱止涝、差遣鬼神、治病止疫等许多灵验之事。聪明正直之谓神,有功于民则祀之。后来城隍所祀神主则转为萧何、范增、文天祥等前代有德政的官吏。功德成神的倡导与信仰,对国家的安定、社会的进步、家族的团结、人际的和谐极有帮助;随着社会的进步,功德成神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
      
      再次,我国民间不易被“正统文化”同化,往生净土漫无实证、企求神仙高不可至、民间神祗亲切实惠。虽然渔民拜神风俗出自对神的敬畏,出于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思想;但辩证历史地分析,渔民拜神风俗有对先贤名人纪念和崇敬的一面。我国渔民的保护神崇拜已由一种民间信仰、宗教信仰演变成为一种文化创造,正在为我国的文化积淀、文化交流作出积极贡献。可以把民间对先人的崇敬引导到纪念先贤、学习先贤,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上来,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最后,神祗信仰表明:每个神祗的原型实质潜藏着人类的某些心理诉求、为求得心灵上的慰藉与安抚;如果神灵“失信”于民,民间必然塑造一个“新神祗”来填补心理上的空白。民间信仰在文化传承中被人为杜撰改造、被文化累积扭曲变形,呈现盲目、随意、流俗的特点;应着力提高人们的认识与自信、消除迷信心理与盲目崇拜,以科学态度追求生活的富足。要推翻一个神祗,必须以另一个更完美的同类原型信仰取代;否则,或是古老的神祗死而复活、或是出现信仰与精神危机。
      
      八十年前,一位伟人说过:“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庖丢菩萨。”(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如今,渔民们把人民解放军、边防武警、渔政人员、甚至是气象、环境保护工作者称为“保护神”,这或许是我国渔民神祗信仰的第五个特性——现代性。
   
     说明: 本文被《浙江渔业》录用,刊登于最近出版的2007年第10期. 曾刊于2006年第3期象山县渔文化研究会的会刊《渔文化》. 原文在第二届中国海洋文化节、“中国海洋文化与浙江”学术研讨会(2006年6月15日)交流.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7-11-11 11:10 编辑 ]
偶遇 发表于 2007-11-12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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