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既有认识论的意义,即以体验的方式达到认知理解,或者促进并加深理解。所谓心领神会、内化,其实都是深刻体验的结果。同时,体验又有本体论和价值论的意义,即体验是人的生存方式,也是人追求生命意义的方式。教育,不仅关心人是否学到知识,而且更应关心人是否获得了体验,关心人体验到了什么,追求什么样的体验,以及如何感觉自己的体验。教育应当把学习主体的体验过程看作是教育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强调学习中的体验,体验后的感悟。这样,才能使原来静态的知识经验在个体的心灵中被激活,被催化,产生广泛的联系,获得新的意义,才能产生创造。
而现在,以学科知识为中心的教学过程和以说理灌输为核心的教育,过多地强调概念、判断、推理,原则的掌握,却忽视了个体情感、体验、领悟、想像等心理过程;我们过分地强调对知识的记忆,背诵,模仿,却有意无意地扼杀了儿童的直觉、敏感、童心和灵性。教育教学的结果只求知识复现的正确性而完全忽视儿童的体验能力。
实际上,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人不仅在思维中,而且也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③人们在教育中的体验不仅仅是对知识体验的升华,更是对知识与自己之关系,自己对知识之获得后的快感,胜利后的成就感以及对学校教育、知识价值等多方面的认识。“这种体验可能是瞬间产生的,压倒一切的敬畏情绪,也可能是稍纵即逝的极度强烈的幸福感,或甚至是欣喜若狂,如醉如痴,欢乐至极的感觉。” ④人们在这种感觉中或油然而生出敬意,形成理想的追求,或得到极大的鼓舞,或发展出一种专注与兴趣,或领略到人与社会,人与环境间的相互关系……总之,体验犹如催化剂,将知识经验酿制成醇香的美酒。
体验教育,应是一种强调知识与学习主体互动联系的教育,注重学习者的深入参与,突出人与人、读者(学生)与作者(教材)双向交流沟通,不强求划一认识而尊重个体差异,各有所获。它突出的不是对知识体系的原封不动的储存,而是强调自我的感悟与发现,是一种变书本化为人本化的教育。体验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人的自然性、社会性、自主性的和谐发展,并生成新的主体。 |